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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加强行风建设 严格落实“九不准”规定
来源: 纪检监审处
作者: Chen Xuejun
时间: 2017.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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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加强行风建设  严格落实“九不准”规定

——医院召开治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会

2017年1月9日下午,医院分别在花园山院区和光谷院区召开治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会,党委书记巴元明同志和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郭艳红同志分别在两个院区主持会议。院长助理李晓东、陈翠,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临床科室主任、科护士长、护士长、二级部门负责人和各党总支书记、党支部书记共15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组织全体参会人员收看央视新闻频道的《高回扣下的高药价》的报道后,主持会议的院领导传达了2017年1月3日在《部省属医疗机构治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汇报会》上,省卫生计生委张瑜副主任、省纪委派驻省卫生计生委纪检组陈锴组长、省卫生计生委杨云彦主任的重要讲话精神和2017年1月5日省卫生计生委机关党委、纪委召开的委直属医疗单位纪委书记会议精神。同时,宣布了《湖北省中医院关于进一步落实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规定的通知》。

会议强调,全院各部门、全体医务人员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卫生计生委治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会议精神,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深入治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的紧迫性、重要性,清醒认识到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的危害性。以央视新闻频道的曝光为戒,统一思想、认真对待,正视问题、严肃纪律,举一反三、深入查改,保持清醒头脑,看清形势,做清醒人、明白人。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各部门、各科室负责人是本部门、本科室行风建设第一责任人,对工作不力导致发生严重问题的,要严肃追究责任。要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严肃处理违反“九不准”的行为,对涉及违规违法行为的药品、器械、耗品企业,按规定上报有关监管部门进行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