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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推荐2013年度湖北省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来源: 科研处
作者: Chen Xuejun
时间: 2013.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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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推荐2013年度湖北省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各科室: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组织推荐2013年度湖北省科学技术奖的通知》(鄂科技通〔201317号)要求,2013年度湖北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已经开始。现就有关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3年度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采取分配指标限额推荐的方式,超指标及借用指标推荐的将不予受理。

二、请各科室于49日前将拟报奖项目数、项目名称、项目完成人等报医院科研处,科研处将项目申报情况汇总后上报。省卫生厅将根据各单位拟报奖项目数分配推荐指标,并生成报奖项目完成人(完成单位)的用户名和密码,分发给相应的项目完成人(完成单位)。

    三、2013年度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采取网上填报、网上推荐的方式。项目完成人(完成单位)取得用户名和密码后,登陆进入湖北省科技奖励网络推荐系统(电信网网址http://58.48.110.210,教育网网址http://59.71.190.8),完成推荐书主件的填写和附件上传(必须是原件的扫描图片)后,通过该系统导出并打印纸质推荐书主件,连同附件于420前报省卫生厅。

四、纸质推荐书提交3份,盖有红章的原件1份,复印件2份,原件中附件部分的专利证书、获奖证书、生产许可证等可以只提供复印件,其余一律提供原件。电子推荐书在湖北省科技奖励网络推荐系统中填写和上传,上传的附件要求必须是原件的扫描图片。关于推荐书的填写要求以及湖北省科技奖励网络推荐系统的使用方法见《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涉及实验动物的项目必须开具实验动物审查合格的证明。

五、申报自然科学奖的成果,主要论文、专著到推荐截止之日应公开发表三年以上;申报技术发明奖的成果,原则上是已取得发明专利授权,应用于生产实践三年以上(201051之前已应用);申报科技进步奖的成果,必须应用于生产实践三年以上(201051之前应用),并已取得软科学评审证书(或相当的评价证明)1年以上(201251之前);申报成果推广奖的成果,必须推广三年以上(201051之前已应用)。

六、省科技奖推荐项目中,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或完成人,不予受理:

1)存在知识产权纠纷或在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等方面有争议的项目;

2)涉及实验动物但未开具实验动物审查合格证明的项目;

3)可能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危害和影响社会公共利益(如食品安全和公共安全等)的项目;

4)涉密或涉及国防安全的项目;

5)曾列入省部级以上科技计划尚未通过验收的项目;

62012年度通过形式审查未获奖或撤项的项目;

7)同一完成人在同一年度作为前三名完成人申报2个及以上项目;

8)项目完成人中有非中国公民的。

七、请各科室认真做好报奖项目的形式审查工作,确保报奖材料的真实性。形式审查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不得推荐。

  人:湖北省中医院科研处  陈学军

联系电话:027-88929115

E-MAIL465449749@qq.com

附件:关于组织推荐2013年度湖北省科学技术奖的通知.doc

湖北省中医院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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