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2014年度湖北省卫生计生委科研立项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一、验收范围
2013~2014年度立项的原省卫生厅医学科研项目共263项(65项指导性项目原则上不强制验收,按照依申请结题验收的原则),其中湖北省中医院11项。
二、验收流程
本次科研立项项目结题验收采用课题负责人和承担单位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分类、分级委托结题验收的形式。
(一)全面自查。各地各单位组织所属单位的2013~2014年度原卫生厅科研立项项目负责人填写《湖北省卫生计生科研课题验收报告》(附件2)和《湖北省卫生计生科研课题延期、中止和变更申请表》(附件3)开展全面自查。自查以市州(或高校)为单位组织实施,统一将《湖北省卫生计生科研课题验收报告》、《湖北省卫生计生科研课题延期、中止和变更申请表》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及验收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一并装订后报市州卫生计生委(或高校)科研管理部门,逾期不报者一律按终止结题处理。
(二)分类验收。根据立项课题分类,本次验收将立项项目分四类(重点项目;面上项目;指导性项目;计划生育项目)。其中:
1、重点项目(含各类专项的重点项目)和计划生育项目由省卫生计生委科技教育处统一组织验收,重点课题验收形式采用会议验收。验收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上项目(含各类一般项目和青年人才项目)采取委托验收形式,主要按照科研经费的划拨单位分三类委托验收。省属和在汉部队医疗卫生机构的立项课题由各自项目承担单位组织验收。(验收和委托验收单位验收编号规则见附件4)。
3、指导性项目原则上采取依申请验收的形式。项目负责人可根据具体情况参照面上项目向所属委托单位上报《湖北省卫生计生科研课题验收报告》申请验收。
三、时间要求
请本次验收范围内所有课题承担者和项目承担单位认真开展立项科研课题的自查工作,按要求填报《湖北省卫生计生科研课题验收报告》、《湖北省卫生计生科研课题延期、变更申请表》,连同验收所需提供的材料依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一份给项目承担单位备案,一份留项目委托验收单位备案)于2015年8月31日前将纸质材料和电子档上报市州卫生计生委或部省属高校科研管理部门(验收委托单位)。其中重点项目(含各类专项的重点项目)和计划生育项目的上述申报验收材料(一式两份,一份给项目承担单位备案,一份留省卫生计生委委备案)经承担单位审核盖章后,与2015年年8月31日前直接交省卫生计生委科技教育处。
请各项目负责人于2015年年8月28日前将验收报告按份数要求报医院科研处。
联系人:陈学军
电 话:88929115
邮 箱:465449749@qq.com
1、2013~2014年度原湖北省卫生厅立项科研项目及2013年度湖北省人口计生委科研立项项目
2、《湖北省卫生计生科研课题验收报告》
3、《湖北省卫生计生科研课题延期、中止和变更申请表》
4、验收和委托验收单位验收编号规则
5、验收的基本程序
6、《湖北省卫生计生2013~2014年度立项科研项目委托验收管理报告》
科研处
2015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