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中医院关于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基础理论研究所“院所协同创新”
湖北省中医院关于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基础理论研究所“院所协同创新”项目(2016年度)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临床科室、各重点专(学)科: 根据《中国中医科学院基本科研业务费自主选题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及《中医基础理论研究所基本科研业务费自主选题项目申请立项管理办法》(暂行规定)(见附件3)的要求,中医基础理论研究所将开始2016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自主选题“院所协同创新”项目的申报工作,注意事项如下: 一、申报原则与范围 1、具体申报要求见《中医基础理论研究所基本科研业务费自主选题项目“院所协同创新”科研专项基金申报指南》(见附件2)。 2、本次申报注重围绕“五专”工程建设中的疑难问题,聚焦各专业重点病种,中医药特色优势技术中的科学问题展开研究;重在解决中医药基础研究和临床实践中的难点问题和关键问题。 3、本次申报重点支持各级纵向课题未能覆盖或需要重点扶持的学科和领域,已经获得其他形式资助的研究内容不在本次申报之内。 二、申报要求 1、普通研究项目:研究年限为2年,实行年度考核滚动资助。第一年资助额度为拟立项额度的50%,第一执行年度结束,经考核评议,完成情况良好,滚动资助开展第二年度研究。 2、青年培育项目:研究年限为1年,侧重支持具有科研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培养中医药科技队伍后备力量。 3、已获支持尚未结题的不能申请新课题。 三、资助额度 1、 此次专项基金采取定额资助、医院配套、优秀追加的方式资助。 2、普通研究项目暂定为1.5万元/项,共10项;青年培育项目暂定为0.5万元/项,共10项。 3、对于评审优秀、预算超额的项目,经评委会讨论,并与医院协商,可增加资助金额或配套经费。医院可根据申请书申报内容和预算,结合医院情况,给予适当比例的配套资金。 4、本年度专项基金立项课题由基础所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课题经费参照《中国中医科学院基本科研业务费自主选题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及《中医基础理论研究所基本科研业务费自主选题项目申请立项管理办法》(暂行规定)的有关要求进行预算,经中医基础理论研究所学术委员会批准后由中医基础理论研究所财务拨款。 四、材料准备 1、科研人员需填写《中医基础理论研究所2016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自主选题“院所协同创新”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 2、请于5月23日(周一)前将正式申请书纸质版(课题组成员及申请人需签好字)一式两份交至我院科研处。 联系人:杜海萍13995539966 3、召开申报(2016年度)自主选题项目论证会的时间将另行通知。 附件1:2016年度自主选题项目申请书 附件2:2016年度中医基础理论研究所“院所协同创新”科研专项基金申报指南 附件3:自主选题各项管理办法 附件4:中国中医科学院学科目录 湖北省中医院科研处 2016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