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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6
关于申报2011年湖北省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第一批)的通知
 关于申报2011年湖北省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第一批)的通知 研究与开发计划是面向产业发展需求,以促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产业技术升级为主攻方向,以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开发和创新示范工程、示范基地为主要内容的科技计划。2011年省级研究与开发计划(第一批)主要支持制造业信息化、农业、生物医药、资源环境、国际科技合作、科技兴贸、创新型建设试点企业后补助等专项项目。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贯彻 “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科技工作方针,面向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现实需求,力争突破一批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带动产业技术升级,大力推进科技资源向经济发展的一线聚集,加快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的建立,提高科技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二、支持重点 中药材规范化种植 结合我省中药产业特色和大别山、武陵山试验区等发展需求,选择湖北地区优势中药材黄连、夏枯草、柴胡等品种,进行新品种选育、规范化种植技术,并延伸相关品种的产业链。 三、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与书面申报并行的办法。 1、网上申报:请登录省科技厅网站,按照“科技计划网上项目申报系统”提示操作。 2、书面申报: 请认真填写《湖北省科技计划研究与开发项目申报书》,一式六份, 3、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1年7月15日 书面材料院内截止时间为:2011年7月15日                                    科研处                              2011年6月28日    
2011.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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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6
我院基地办组织会议进一步论证名老中医传承平台建设方案
 我院基地办组织会议进一步论证名老中医传承平台建设方案 为了加快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平台建设的步伐,我院基地办已多次组织会议对各大平台建设方案进行论证,并要求各平台负责人根据论证意见进行修改完善。6月24日,基地办组织专门会议进一步论证修改完善后的名老中医传承平台建设方案,赵映前院长、邓小川书记、巴元明副院长、刘建忠院长助理等院领导出席了论证会。 会议由赵映前院长主持,名老中医传承平台签约责任人教务处李昊处长就平台建设方案向院领导做了汇报。与会领导对建设方案给予了充分肯定,表示相较于上次论证时有了明显的完善。 会上,院领导经过认真讨论,对名老中医传承平台建设方案提出了如下建设性意见:第一,须找准定位,应以形成优秀的学术传承梯队,继承名老中医的学术经验为主要目标。在组织机构、人员选择、传承方式、考核指标等方面予以进一步完善。第二,应突出重点,以为重点病种肝病服务为主,再逐步扩展到其他病种、重点学科及重点专科。第三,名老中医传承平台建设在人员、场地、设备、网络信息化管理等方面还需进一步细化,便于操作。第四,名老中医传承平台建设应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的第四批名老中医师承工作、重点学科及专科建设工作结合起来,做到相互借鉴,互补互利。第五、名老中医传承平台建设应纳入更多的重点病种肝病方面的知名专家,做出自己的特色,同时还可学习借鉴全省乃至全国的名老中医专家,为我所用。      
2011.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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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6
申报2012年度武汉市青年科技晨光计划学科带头人计划的通知
  申报2012年度武汉市青年科技晨光计划学科带头人计划的通知 2012年度武汉市青年科技晨光计划、武汉市学科带头人计划的申报工作已经展开,。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资助对象及项目的条件 (一)申请晨光计划的青年科技人员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应符合“武汉市青年科技晨光计划管理办法”对申请人资历的有关要求。 (二)申请学科带头人计划人员年龄在35—50岁(1962年1月1日以后、1976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并应符合“武汉市学科带头人计划管理办法”对申请人资历的有关要求。曾受到过晨光计划资助、现已结题并通过验收的科技人员优先支持。 (三)申请资助者应具有良好的科研支撑环境,其研究项目应具有一定的实验基础和设备条件,其中晨光计划申请者应有一个以青年科技人员为主体的科研合作团体,有一名35岁以下的合作伙伴,有1至2名导师的指导;学科带头人计划申请者应有一个比较合理和完善的科研人才梯队。 (四)申请资助者承担的科研项目必须是符合武汉市经济和科技发展方向,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有重要开发前景的应用研究项目。 (五)项目申请单位须明确承诺给予相应配套资金的支持,配套资金不低于项目总经费的50%。 二、申报材料 (一)凡申请对象均须填报《武汉市青年科技晨光计划项目申请书》(必须有两名具有高级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或《武汉市学科带头人计划项目申请书》一式4份(表格请在武汉市科技局网站下载或到科研处复制); (二)《申请书》请采用双面印刷,简装;其他材料按要求装订成附件材料与《申请书》一同报送。 (三)有关学历、职称证明复印件各一份; (四)申请对象曾获得的荣誉证书、获奖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五)申请对象已发表的能证实申请者科研能力及与本次申报项目相关的论证(成果报告)一套。 三、网上申报 申请者需登陆武汉市科技局网上申报系统,按照《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网上申报要求》完成项目网上申报工作。申报材料必须用PDF格式上传申请书(需单位盖章后扫描上传)和附件材料,并确保项目上传材料电子版与书面材料完全一致,电子版的大小在5M以内。 四、申报时间 院内截止日期:2011年8月22日                                  科研处                           2011年6月20日               
2011.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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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6
关于申报2011年湖北省软科学研究专项项目的通知
 关于申报2011年湖北省软科学研究专项项目的通知     2011年湖北省软科学研究专项申报工作已经开始。项目安排分为四类:重点项目、调研项目、软科学研究团队项目、面上项目。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指南 面上项目: 原则上为引导项目,支持承担单位自筹经费开展有关科技政策执行效果评价研究、科技创新与科技管理研究、科技进步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研究、科学技术普及与监测评估研究。 二、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必须为在湖北省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软科学研究能力的行政事业单位、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社团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等;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科研人员; 3、课题组具备完成研究任务所必要的研究基础、科研条件、调研条件等; 4、项目负责人科研信用良好,没有到期未结题验收的省级科技项目; 5、项目承担单位应承诺提供1:1以上的配套经费或自筹经费。 三、支持方式 重点项目、调研项目每项一次性给予5-10万元经费支持。软科学研究团队建设项目连续3年每年给予每个团队15-20万元稳定经费支持。面上项目为引导性计划,支持各承担单位自筹经费开展的研究项目。 项目研究成果如出版专著,获得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被相关决策部门采用的(需注明由省软科学研究专项支持),省科技厅将给予奖励或研究经费补助。 四、申报程序及注意事项 1、申报省软科学研究专项项目应网上申报与书面申报同时进行。 网上申报需按照项目申报流程,在线提交项目申报信息。 书面材料请将网上申报的受理编号标注于左上角。书面材料与网上申报信息不一致的,以及未通过网上申报的项目不予受理;不受理保密项目。 2、项目负责人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后,将取消项目申报负责人3年申报省软科学研究专项项目资格,如已获准立项即作撤消立项处理并通报。 3、,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1年7月15日,书面材料一式6份(双面打印、简装)于2011年7月14日17:00时前交至科研处,逾期不再受理。     科研处 2011年6月20日                                      
2011.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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