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中医院关于第二届“湖北中医大师”和“湖北中医名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职能部门、临床科室: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会关于做好第二届“湖北中医大师”和“湖北中医名师”评选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奖[2013]55号)精神,现将我院第二届“湖北中医大师”和“湖北中医名师”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临床科室和相关部门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会关于做好第二届“湖北中医大师”和“湖北中医名师”评选工作的通知》(附件1)文件的评选范围和评选条件,认真做好本部门和本科室“湖北中医大师”和“湖北中医名师”人选申报组织和推荐工作。
二、符合评选条件的同志提交个人申请,由部门、科室负责人审核并签字。
三、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人选要填写《“湖北中医大师”审批表》、《“湖北中医名师”审批表》、《推荐对象汇总表》(各一式三份,见附件2、附件3、附件4),并报送电子版(电子邮箱hbszyyrsc@163.com)。
2、提供以下相关支撑材料复印件一份:
1)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从事中医药工作时间的档案等相关证明材料;
3)省(市)级名中医荣誉证书;
4)国家认可的正规教育经历和师承教育经历毕(肄)业证;
5)获得省部级以上(含)奖励证书;
6)参与省级以上人大、政协及有关党群团体和专业团体的社会任职材料;
7)献计献策材料;
8)有代表性学术著作1—2本,论文2—3篇;
9)科技成果获奖证书;
10)学术思想与技术经验资料;
11)学术传承资料。
四、上报材料时间及地点
所有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于2013年11月18日至20日上报到人事处。
五、评选
医院组成评审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选,按文件要求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