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根据鄂人社奖[2013]63号、人社部函〔2013〕217号文件精神,第二届国医大师的评选工作已经开始,相关文件及申报表格已在医院挂网,请各临床科室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对照评选条件做好本科室第二届国医大师的组织申报工作。
请符合条件的人选,提交个人申请,经所在科室审核同意后,将《第二届“国医大师”推荐审批表》、《第二届“国医大师”推荐对象汇总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五份,随附推荐人选2寸免冠彩色近照5张,于2013年12月16日前报院人事处,同时将所有材料电子文本及照片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hbszyyrsc@163.com。
附件1: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评选第二届国医大师的通知》的通知(鄂人社奖[2013]63号)
附件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评选第二届国医大师的通知(人社部函〔2013〕217号)
附件3:第二届“国医大师”推荐审批表
附件4:第二届“国医大师”推荐对象汇总表
院人事处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