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中医院2014年高级职务评审通知
根据全省职称改革工作会议精神以及鄂职改办[2013]118号及鄂卫计高评办发[2014]7 号文件精神及要求,结合我院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将报送2014年度高级职务评审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湖北省中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领导小组,下设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科室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按一级业务科室成立科室专业技术评审小组,由科主任、支部书记、护士长、高年资专家(原则上须是副高及以上技术职称)等组成,科主任任组长。护理人员经科室初次推荐后由护理部集中审核、报送评审人员相关材料。科室专业技术评审小组要求由3名以上的成员组成。小专业科室可根据实际情况跨科组成。科室专业技术评审小组成员名单报人事处审核备案。
二、工作职责
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领导小组负责评审方案的制定,确定评审程序和评审条件,审核批准最终评审结果。科室专业技术评审小组负责对各专业拟评专业技术人员的初审及推荐评审工作。
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小组应本着择优用人,客观公正地对拟评人员的专业水平、工作能力、工作业绩进行评价。
三、申报程序
1、申报人向所在科室提出书面申请,认真如实填好申报资料。
2、科室专业技术评审小组审查:各部门(科室)应严格对照评审条件审查申报者的资格,验收材料及签署推荐意见,提交院人事处。
3、人事处组织科研处、医务处、财务处、综合办、纪委监察审计处等分别审核参评人员的论文论著(科研成果)、有无医疗差错事故及医疗纠纷、药品比例和违反医德医风等行为并负责汇总、整理各类各级参评材料,向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领导小组报告工作,并为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提供参评人员的相关材料。
4、医院专业技术评审委员会根据《湖北省中医院高级职称推荐评审标准》,现场对参评人员的材料进行评分,由高到低择优选出评审通过人员,并对会议内容保密。
5、人事处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报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领导小组讨论确定并宣布通过人员名单。
6、人事处将医院专业技术评审领导小组讨论通过的人员名单张榜公示。
四、评审的范围、对象
2014年度符合申报条件的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
五、申报条件
以下为卫生系列申报条件,其它系列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一)、学历、资历条件
申报正高级条件
1、申报主任医师,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博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博士学位后,从事医师执业活动(《执业医师法》实施前医疗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工作年限减去一年后可视同医师执业活动时间,下同)6年以上,取得副主任医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副主任医师工作5年以上;
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医师执业活动12年以上,取得副主任医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副主任医师工作5年以上;
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医师执业活动14年以上,取得副主任医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副主任医师工作5年以上;
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或学位,从事医师执业活动达到上述规定的相应年限,取得副主任医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副主任医师工作5年以上。
2、申报主任药(护、技)师,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博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博士学位后,从事药(护、技)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取得副主任药(护、技)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副主任药(护、技)师工作5年以上;
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药(护、技)专业技术工作13年以上,取得副主任药(护、技)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副主任药(护、技)师工作5年以上;
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药(护、技)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取得副主任药(护、技)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副主任药(护、技)师工作5年以上;
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或学位,从事药(护、技)专业技术工作达到上述规定的相应年限,取得副主任药(护、技)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副主任药(护、技)师工作5年以上;
护理专业人员大专毕业后25年或中专毕业后30年,取得副主任护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副主任护师5年以上,按破格申报,按正常条件评审。
申报副高级条件
1、申报副主任医师任职资格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博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博士学位后,从事医师执业活动1年以上,取得主治(管)医师任职资格,并从事主治(管)医师工作2年以上;
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医师执业活动7年以上,取得主治(管)医师任职资格,并从事主治(管)医师工作4年以上;
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医师执业活动9年以上,取得主治(管)医师任职资格,并从事主治(管)医师工作5年以上;
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或学位,从事医师执业活动达到上述规定的相应年限,取得主治(管)医师任职资格,并从事主治(管)医师工作5年以上;
从事本专业工作16年以上,医学大学专科学历毕业后,在预防医学专业岗位上,取得主管医师任职资格,并从事主管医师工作7年以上;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6年以上,医学大学专科学历毕业后,在县及以下基层医疗机构临床医疗岗位上,取得主治医师任职资格,并从事主治医师工作7年以上。
2、申报副主任药(护、技)师任职资格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博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博士学位后,取得主管药(护、技)师任职资格,并从事主管药(护、技)师工作2年以上;
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药(护、技)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取得主管药(护、技)师任职资格,并从事主管药(护、技)师工作4年以上;
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药(护、技)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取得主管药(护、技)师任职资格,并从事主管药(护、技)师工作5年以上;
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药(护、技)专业技术工作达到上述规定的相应年限,取得主管药(护、技)师任职资格,并从事主管药(护、技)师工作5年以上;
从事本专业工作16年以上,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取得主管药(护、技)师任职资格,从事主管药(护、技)师工作7年以上;
护理专业人员,大专毕业后20年或中专毕业后25年,取得主管护师任职资格5年以上的按破格申报,按正常条件评审。
(二)、能力业绩条件
申报正高级能力业绩条件
1、临床、中医专业主任医(技)师
任副高级职务期间,平均每年参加临床(技术)工作不少于35周,兼职的管理人员平均每年参加临床(技术)工作不少于12周。对本专业常见病的预防、诊断、治疗方面有丰富的临床经验,能非常熟练正确地救治危重急症;独立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病例的诊治及技术难题。对本专业临床工作具有全而的组织管理能力。具有培养本专业中、高级专门人才的能力;有良好的教学组织和领导能力;每年为下级医(技)师讲授专题课至少3次;有培养主治医师或协助培养研究生至少1名的经历。
2、预防医学专业主任医(技)师
担任副主任医师期间,平均每年参加本专业工作不少于35周,并保证足够的时间深入基层和现场。能有效地组织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故现场调查和处理能力;具有协助科室领导全面负责本专业技术管理工作能力,对基层起到较强的技术指导作用。有较强的教学组织和领导能力,具有对本专业中、高级专业人员的带教能力;每年为专业人员讲授专题课不少于3次;有带教下级医(技)师或协助培养硕士研究生不少于1名的经历。
3、主任药师
担任副主任药师期间,平均每年参加本专业工作不少于35周。具有协助科室领导全面负责本专业技术管理工作的能力,对下级药师起到较强的指导作用,并能全面掌握本专业日常工作程序与要求,能参与制定临床药物治疗方案,积极参与建议临床科室有效合理用药,对用药结果作出准确分析,作出科学报告,并依此提出个体化给药方案。每年为下级药师及临床医师开展专题讲座或授课不少于3次;有带教下级药师不少于2名或协助指导硕士研究生不少于1名的经历。
4、主任护师
担任副主任护师工作期间,平均每年参加临床护理、护理管理、护理教学总计不少于35周。能对单位护理队伍建设、业务技术和组织管理提出积极有效的建议,能组织制定或修订本专科护理规章制度;负责管理本专科范围内护理的质量监督与控制工作,及时解决关键性问题。具备不少于2个临床科室的管理经验,有较强的教学组织和领导能力,具有对本专业中、高级专业人员带教能力;每年为下级护理人员开展新技术、新知识专题讲座或授课不少于12学时;有带教主管护师或协助指导硕士研究生不少于1名的经历。
5、申报主任医(药、护、技)师必须具备下列3条中的1条:
(1)在权威期刊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3篇以上;
(2)在省属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人员,须有统计源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6篇以上,其中至少有4篇是发表在重要学术期刊上;
(3)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条以上(其中第1条为必备条件):
①在省属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人员,须有统计源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5篇以上,其中至少有3篇是发表在重要学术期刊上;
②正式出版过本专业有较高价值的专著(编委以上,本人编写有关章节,字数3万字以上。在部省属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人员限副主编以上,字数5万字以上);
③获本专业地市(厅)级二等以上科技进步奖、科技成果奖(限前5名),或省(部)级三等以上科技进步奖(限前7名)。
申报副高级能力业绩条件
1、临床、中医专业副主任医(技)师
任中级职务期间,平均每年参加临床(技术)工作不少于40周,兼职的管理人员平均每年参加临床(技术)工作不少于15周。对本专业常见病的预防、诊断、治疗方面有较丰富的临床经验,能非常熟练正确地救治危重急症;独立解决本专业一般复杂疑难病例的诊断和治疗问题,具有娴熟的技术操作能力。具有一定的病房及门诊医疗组织和管理能力。具有培养本专业下级医(技)师、进修医(技)师或协调指导研究生临床工作的能力;每年为下级医(技)师讲授专题课至少2次;有带教2名住院医(技)师或协助培养研究生至少1名的经历。
2、预防医学专业副主任医(技)师
担任主管医(技)师期间,平均每年参加本专业工作不少于40周。能独立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调查和处理工作;参与制定专业工作的中短期工作规划、协调实施以及效果评价;具有协助上级医(技)师进行科室技术管理的能力,参与组织对基层的技术指导。有一定的教学组织和对本专业初、中级专业人员的带教能力;每年为专业人员讲授专题课不少于2次;有带教下级专业人员的能力和经历。
3、副主任药师
担任主管药师期间,平均每年参加本专业工作不少于40周。协助上级药师进行科室业务技术管理的能力,参与组织对临床用药的业务指导。指导下级药师从事专业工作,能及时发现并处理处方和医嘱中出现的各种不合理用药现象,有组织初、中级药师的教学与培训的能力。每年为下级药师及临床医师开展专题讲座或授课不少于2次;有带教下级药师不少于2名或协助指导硕士研究生不少于1名的经历。
4、副主任护师
担任主管护师工作期间,平均每年参加临床护理、护理管理、护理教学总计不少于40周。熟练掌握本专科常见及疑难、危重病人的护理要点、治疗原则,能熟练配合急、危重症病人的抢救。能正确按照护理程序实施疾病护理,组织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具有协助上级专业技术人员对下级护理人员进行技术指导和培养专科护理技术骨干的能力。具有护理工作管理能力。熟悉本专科常用药物的药理作用、不良反应及毒麻、危险药品的管理;熟练掌握临床检验标本的采集方法、检验目的、正常值及临床意义。具有一定的教学组织能力和本专业初中级专业人员的带教能力;每年为下级护理人员开展新技术、新知识专题讲座或授课不少于8学时;有带教下级护士、进修护士不少于2名或协助指导护理本科生、研究生临床工作不少于1名的经历。
5、申报副主任医(药、护、技)师必须具备下列3条中的1条:
(1)在权威期刊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2篇以上;
(2)在省属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人员,须有统计源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5篇以上,其中至少有3篇是发表在重要学术期刊上。
(3)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者:
①在省属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人员,须有统计源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4篇以上其中至少有2篇是发表在重要学术期刊上。②获本专业地市(厅)级三等以上科技进步奖、科技成果奖(限前7名)。
破格申报条件
不具备规定的学历资历,确有真才实学、突出能力、特殊成果、显著业绩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逐级破格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
1、破格评审主任医(药、护、技)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条以上(其中第1条为必备条件)。
(1)、在统计源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6篇以上,其中至少有3篇是发表在权威学术期刊上;
(2)、获本专业国家级三等、省级二等以上科技进步奖(限前3名);
(3)、正式出版过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著作(限主编,本人编写5万字以上);
(4)、国家或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不含单项表彰)。
2、破格评审副主任医(药、护、技)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条以上(其中第1条为必备条件)。
(1)、在统计源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5篇以上,其中至少有2篇是发表在权威学术期刊上;
(2)、获本专业省(部)级三等以上、地市(厅)级一等科技进步奖、科技成果奖(限前3名),或地市(厅)级二等科技进步奖、科技成果奖两项(限前2名);
(3)、正式出版过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著作(限主编或副主编,本人编写2万字以上);
(4)、省政府在全省范围开展的行业综合表彰或省辖市政府授予的先进工作者(不含单项表彰)。
六、获取及处理信息的能力:
⑴年龄在50周岁以下者,参加计算机应用考试,成绩合格。
⑵年龄男55周岁以下,女在50周岁以下者,参加职称外语(医古文)考试成绩合格。
(3)参加专业水平能力测试合格。(对于申报专业与实际岗位、水平能力测试专业不一致的申报者,省卫计委高评办将不予受理)
(4)2010年1月1日到2013年12月31日取得继续教育规定学分。
七、评审的有关要求
(1)、此次评审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总的要求是:坚持标准条件,注重能力业绩,鼓励突破创新,基层适当倾斜。重点从专业理论水平,专业实践运用,科研、师导、创新等方面进行评审。
(2)、根据《降低药品比例的暂行规定》的文件精神,对不严格控制药品比例、不合理用药的专技人员一票否决。
(3)、援疆、援藏、援外人员在此次评审中优先。
(4)、凡在三年内有以下情况之一,不得参加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1、工作严重失职,造成恶劣影响的;
2、考核不合格或连续二年考核基本合格的;
3、伪造学历、资历,或申报业绩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的。
4、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刑期和处分期未满三年。
八、申报所需材料的内容及要求
(1)、身份证、基础学历、申报学历、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书、现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医师资格证、护士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任现职以来能反映本人专业和学识水平的学术论文、著作或科研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外语(医古文)、计算机、卫生专业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4)、其它相关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 2011、2012、2013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6)、《卫生技术人员晋升职称前到基层服务考核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
(7)、破格申报人员还需在网上填报《破格人员资格审查表》(如实说明符合破格条件的哪几项);改报专业的人员也需网上填报《非本专业职务改报转评、晋升本专业职务审批表》。
九、申报材料公示要求
凡申报评审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材料由人事部门组织公示,公示期限一般为7天。
十、其它事项
此次高级职称评审实行预申报,申报人员首先登陆湖北省中医院网站下载湖北省中医院2014年高级职称评审通知等文件及填报相关表格。
201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