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医疗机构制剂金菊消痤片成果转让及科研合作”项目,根据《湖北省中医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管理办法(试行)》(鄂中医院字[2019]21 号)相关要求,对我院协议定价的科技成果转让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具体如下。
项目名称:医疗机构制剂金菊消痤片成果转让及科研合作
受让方(甲方):重庆希尔安药业有限公司
让与方(乙方):湖北省中医院(湖北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项目金额:人民币肆佰万元整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6日—2024年12月12日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成果转化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科研处等有关部门反映。
联系电话: 027-88929124(监审处)
027-88929115(科研处)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