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医疗机构制剂复方丹七胶囊技术成果转让”项目,根据《湖北省中医院成果转移转化管理办法(试行)》(鄂中医院文(2025)29号)相关要求,对我院协议定价的科技成果转让进行公示,公示期15天,具体如下:
项目名称:医疗机构制剂复方丹七胶囊技术成果转让
受让方(甲方):湖北瑞华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转让方(乙方): 湖北省中医院(湖北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项目金额: 人民币伍佰万元整
公示时间: 2026年7月2日—2026年7月22日
公示期间: 如对上述成果转化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科研处等有关部门反映。
联系电话: 027-88929124(纪委办公室) 027-88929115(科研处)
202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