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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
湖北省中医院暑期教学工作专题培训系列讲座安排
  湖北省中医院暑期教学工作专题培训系列讲座安排 为提高临床教学质量和研究生培养质量,教务处拟对近两年来新进青年教师及新增硕士研究生导师开展教学方法、教学技能培训及临床型硕士研究生导师的培养方法等专题培训。邀请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资深教师以及多位研究生导师专家教授莅临讲座。具体安排如下。  1.临床教学工作与研究型医院创建的关系       主讲人:叶松   副院长 2.临床护理学教学方法及教学技巧   主讲人:刘继芬  主任护师 参加人员:教务处工作人员,临床教学主任及教学秘书代表,近两年新进三结合青年教师,参加护理专业授课的老师。 时间:2014.8.11(周一)下午2:30--5:30 地点:门诊四楼会议室 3.教学课题申报要求及申报技巧   主讲人:李昊  处长 参加人员:吴淼,李浩,黄伟,谭婕,刘继芬,龙剑文,司银梅,汤琪及内、外、妇、儿四个教研室教学秘书。 时间:2014.8.12(周二)下午2:30--5:30 地点:门诊四楼会议室   4.临床型硕士研究生培养过程及临床技能要求       主讲人:甘爱萍  教授 5.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写作要求       主讲人:程良斌  教授 参加人员:2013年新增硕士研究生导师(名单附后) 时间:2014.8.13(周三)下午2:30--5:30 地点:门诊四楼会议室 备注:所有参加培训人员按要求记录考勤,请自行安排好相关工作。未参加培训的新增导师将取消其2015年招生资格。 教务处        2014.7.16       
2014.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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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
关于开展2014年湖北省青年科技晨光计划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4年湖北省青年科技晨光计划工作的通知 各临床科室、各重点学(专)科: 为了加强我省青年科技人才的培养,根据《2014年全省人才工作要点》(鄂组通[2014]6号)统筹实施“千名创新人才计划”的安排,现将实施“2014年湖北省青年科技晨光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湖北省青年科技晨光计划”培养对象的基本条件为: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遵守科学道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和强烈的事业心。  2、年龄在35岁以下(含35周岁),特别优秀者年龄可放宽至40岁。 3、在学术领域有重要的发现或有创新性学术成果,在科研领域内取得显著成绩,在国内、省内同行中具有一定的优势,并有明显的创新潜力,得到所在单位和同行专家认可。  4、应邀在本年度或下一年度内赴国(境)外开展学术交流活动。国际学术会议须由境外学术团体主办,与会者须来自三个以上国家和地区。国际学术交流内容应为学科发展前沿和高新技术领域,符合我国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方向或高新技术学科领域研究方向,符合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点产业、重点学科和重点技术领域的实际要求。   5、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以上技术职称(含高级工程师、副主任医师、副研究员等)。   6、如获得国家留学等资助的,不在申报此计划。   二、申报和评审程序   1、由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党委组织部、科协,省属学会(协会、研究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企业组织人事部、科协负责组织申报。申报截止日期为2014年8月31日。   2、申报者须按要求填写《湖北省青年科技晨光计划申报表》,并提供有关国(境)外学术交流的邀请函及相关业绩材料。申报材料须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3、在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由省委组织部、省科协等单位联合组成“湖北省青年科技晨光计划”评审工作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由湖北省科学技术协会国际部统一受理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三、支持措施  1、经费支持:  参加国际会议(A类)每人资助1万元;出国(境)研修(B类)每人拟资助3万元。   2、项目倾斜:鼓励和支持青年科技晨光计划入选者单位结合工作职能,在科研项目立项、人才选拔培养、各类评优评先和奖励申报等方面,给予青年科技晨光计划入选者重点支持。  3、跟踪培养:建立青年科技晨光计划人才数据库,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应加强对青年科技晨光计划人才的日常联系,及时了解入选者在科研、工作中的需求,共同创造有利青年科技人才成长的工作环境和事业平台。  4、企业对接:实施单位要向全省重点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推介青年科技晨光计划入选者科研方向、科研成果等信息,促进青年科技人才科研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促进青年科技人才科研成果转化,促进青年科技人才的成长。  四、管理办法   1、省青年科技晨光计划入选者在结束国(境)外的学术交流活动后,须向湖北省科学技术协会报送学术交流活动总结、照片及出国(境)签证复印件。  2、“晨光计划”经费必须专款专用,接受审计和财政监督。如省青年科技晨光计划入选者未能实施所申报的国(境)外学术交流活动,须将资助款项退回。若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行为,经查证核实后,通报省青年科技晨光计划入选者及有关工作人员的工作单位。  附件:1、《湖北青年科技晨光计划申报表》 此表在湖北省科协网站:http://www.hbkx.org.cn“国际交流”栏目下载后填写。 院内截止时间:2014年8月25日上午12点前交科研处 联系人:杜海萍 联系电话:13995539966 科研处        2014-7-18       
2014.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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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
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武汉市科技人才培育计划项目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武汉市科技人才培育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临床科室、各重点学(专)科: 2015年度武汉市科技人才培育计划申报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资助经费     (一)武汉市青年科技晨光计划,每个项目资助额为10万元。     (二)武汉市高新技术产业科技创新团队计划,每个项目资助额为20万元。 二、申报方式     (一)网上申报。项目申报单位进入武汉市科技局网站(),以项目负责人的个人账户登陆“科技服务中心”进行申报,在线填写项目申报信息表,上传申报书和其他附件材料的电子版(电子版为PDF格式,单个附件容量不超过5M,专家评审以上传的电子申报书为准)。     (二)申报时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只有确定立项的项目需要提交二份纸质材料(须与网上申报材料一致,用A4纸双面打印,与附件一同胶装成册),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三、有关要求 科技人才培育计划申报应具备的条件、支持方向、申报材料详见申报指南(附件1),请仔细阅读后按要求申报。 四、有关事项      (一)申报项目受理后,不能更改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      (二)项目立项后,须以项目申报材料为依据签订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不能更改内容。项目单位要对项目经费实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项目申报者已承担过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无正当理由项目逾期未通过项目管理部门验收(结题)的;在以往承担的项目实施期间内未按要求配合项目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开展项目检查、评估的;项目申报者有在往年承担市科技计划中存在弄虚作假、不履行科技计划合同等不良记录的;项目中知识产权存在纠纷的。      (四)如发现申报单位所提供的资料弄虚作假,取消该单位申报资格,三年内不再受理该单位的项目申报。      (五)在各类计划中,申报单位同一年度、同一项目在武汉市其他使用财政资金的项目类别中重复申报的,不予重复支持。 五、申报时间 2014年7月7日9:00—2014年8月22日17:00 六、联系方式 武汉市科学技术局政治处 周志毅 027-65692131   陈达 027-65692132 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大道164号科技大厦1604室。 邮政编码:430023   附件:1、2015年度武汉市科技人才培育计划申报指南    2、《武汉市青年科技晨光计划项目申报书》    3、《武汉市高新技术产业科技创新团队计划项目申报书》       4、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网上须知 相关附件下载网址:http:///Default_41_23826,1.html 院内截止时间:2014年8月18日 中午12点前交科研处 联系人:杜海萍 联系电话:13995539966 科研处        2014-07-15       
2014.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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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
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武汉市科技局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武汉市科技局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临床科室、各重点学(专)科: 武汉市2015年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此次项目申报的类别为应用基础研究计划,主要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企业或以高校、科研机构为主体,联合其他单位承担的应用型基础研究项目。包括光电子与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高技术服务业、新能源与新能源汽车、生物技术与新医药、节能环保、现代农业八大领域。    二、申报方式 (一)网上申报。请项目申报单位进入武汉市科技局网站(),以项目负责人的个人账户登陆“科技服务中心”进行申报,在线填写项目申报信息表,上传申请书和其他附件材料的电子版(网上申报须知见附件3)。 (二)确定立项的项目因存档管理需要,纸质版材料上报时间另行通知。项目申报纸质版材料须与网上申报材料一致。 三、申报要求 (一)本类计划实施期限一般为1-2年。 (二)受理单位所在地在武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企业等单位的应用基础研究项目。 (三)拥有研发能力较强的产学研结合的创新团队和较完备的研发基础条件,可提供有关配套资金。 四、有关事项 (一)鼓励产学研结合,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创新联盟的形成,鼓励科研单位和企业联合申报。联合申请各方须签订共同申请协议,明确规定各自所承担的任务和责任。 (二)优先支持产业联盟等各类科技服务平台推荐的项目,优先支持依托企业建有工程中心、研发中心的项目,优先支持企业和科研院所协同创新合作的项目,优先支持有国际合作的项目,优先支持项目负责人入选“千人计划”、“黄鹤英才计划”的项目。(需在申报材料中提供附件证明) (三)申报项目受理后,不能更改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 (四)项目立项后,须以项目申报材料为依据签订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不能更改内容。项目单位要对项目经费实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五)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项目申报者已承担过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无正当理由项目逾期未通过项目管理部门验收(结题)的;在以往承担的项目实施期间内未按要求配合项目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开展项目检查、评估的;项目申报者有在往年承担市科技计划中存在弄虚作假、不履行科技计划合同等不良记录的;项目中知识产权存在纠纷的。 (六)如发现申报单位所提供的资料弄虚作假,取消该单位申报资格,三年内不再受理该单位的项目申报。 (七)在各类计划中,申报单位同一年度、同一项目在武汉市其他使用财政资金的项目类别中重复申报的,不予重复支持。 五、申报时间 2014年7月7日9:00-8月22日17:00 六、联系方式 (一)信息中心受理网上申报网络技术方面的咨询。 联系电话:85870766 (二)各项目管理处室负责项目申报内容方面的答疑。具体联系方式(见附件1)。 附件:1、2015年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支持方向 2、武汉市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网上申报须知 相关附件下载网址:http:///Default_41_23826,1.html   院内截止时间:2014年8月18日中午12点前交科研处 联系人:杜海萍 联系电话:13995539966 科研处        2014-07-15         
2014.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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