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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
我院承办的“2012年全省中医药标准化培训班”圆满结束
我院承办的“2012年全省中医药标准化培训班”圆满结束   为实施国家中管局公共卫生专项资金中医药标准化培训项目,加强我省中医药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12月23日由省卫生厅中医药管理局主办,我院承办的 “2012年全省中医药标准化培训班”在洪山礼堂顺利召开。我院刘建忠副院长主持了开班仪式,省卫生厅中医管理局正处调研员刘君出席了开班仪式并致辞。来自全省80家县级以上中医、中西医结合、部分综合医院的中医临床骨干900余人参加了培训,其中我院参加培训人数超过200人次。 受邀为本次培训班授课的老师,有来自中国中医科学院和广东省中医科学院的中医药标准化研究领域资深专家,也有本省承担国家中管局中医药标准化培训师资团队的专家教授共10人。 开班仪式上,刘君副局长指出,本次公共卫生专项资金中医药标准化培训项目,旨在通过培训中医药标准化研究技术骨干,提高中医药人员的标准能力素质,培训一支高水平的中医药标准化人才队伍,为推动中医药标准化建设提供人才保障。同时要求,全省各级中医、中西医、民族医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中医药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紧迫性,要积极主动参与中医药标准化工作,要为标准化人才培养提供必要的条件;要在湖北省中医院的指导下开展中医临床各科常见病诊疗指南修订和评价,并将实施信息及时反馈到湖北省中医院,建立起我省中医药标准制修定、应用推广和评价反馈的工作机制,提高我省中医药标准研究制定的水平和中医药标准的质量,更好地发挥中医药在维护和增进人民群众健康中的作用。 开班仪式结束后,3个会场培训由谢雁鸣所长、毛树松教授、李慧处长、涂晋文教授等10位专家,分别从中医标准化基础知识,循证中医临床实践指南研究步骤,中医临床诊疗指南应用评价及中医临床常见病诊疗指南释解等方面做了精彩的专题演讲。整个会场秩序井然,座无虚席。此次培训人数之多,规模之大,为我省首创,在全国史无前例,受到出席会议的领导,专家和与会者一致好评。 举办这次培训,请来了省内外中医药标准化研究领域的资深专家,为我省中医药标准化建设提供了更高层次的交流平台。在各位专家、学员们的共同努力下,本次全省中医药标准化培训班获得圆满成功,这将促进我院乃至全省中医药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我省中医药继承与创新。         科研处供稿        2012.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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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
关于2013年度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2013年度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科室: 为奖励在中医药科学技术研究领域中取得优秀成果的集体和个人,充分调动广中医药大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中医药科学技术的全面发展,中华中医药学会开展“2013年度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届评审工作由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协办,评选内容、标准,按照《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和《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推荐项目应整体完成实施(或最近一篇论文发表)两年以上(国家或省部级计划立项的项目以验收结题的时间为准)。科普作品(暂只评科普著作)应是2000年以后(含2000年)公开出版发行两年以上的作品。(以上时间截至2011年1月31日) 二、申报项目及材料要求    (一)项目要求 1、已获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奖三等奖(含)以上的成果; 2、已获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学会及中央部委、局直属单位二等奖(含)以上的获奖成果; 3、未获得过奖励的项目,可采用五位同专业专家(具有正高职称)推荐方式,通过相应的推荐部门,按名额申报。 (二)推荐书填写要求 推荐书是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请申报人按要求认真填写,重点突出项目的重要科学发现、主要技术发明或者科技创新内容。 (三)书面材料报送要求 请推荐单位(推荐院士)按相关规定认真做好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人选)的遴选、书面材料的审核把关及报送工作。 “书面材料”指:①书面推荐书2套(含原始件1套,复印件1套,其中推荐书主件与主要附件、结题验收报告、查新咨询报告书等装订成册; ②项目摘要(附件5)以及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3)一式2份(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发送);③科普类项目还需附3套科普作品。 (四)有以下情况的推荐项目,应提交相应的书面报告 1、在《项目名称可否公布》一栏如选“否”的推荐项目,应在送书面推荐书时,提交推荐单位的报告; 2、完成人本人不能签名的,应提交纸质说明; 3、推荐单位对推荐项目的评审专家有回避要求的,应提交专家回避报告,详细说明提请回避的理由,并填写“回避专家申请表”。 三、注意事项 1、推荐项目不得同时推荐为其他同级、同类奖励。已获其他同级、同类奖励的项目不得重复推荐。 2、项目存在异议在未解决之前,不得申报。 3、经评定未授奖的项目在此后的研究开发活动中获得新的实质性进展,并符合奖励办法及细则有关规定条件的,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重新推荐;连续两年参加评审未予授奖的,如再次推荐须隔年进行。 4、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在一个推荐项目中作为前三完成人参加评选(包括科普项目)。 5、申报截止时间:2013年1月10日前交至科研处; 6、不符合申报要求以及逾期申报的项目,一律不予受理。 四、 联系人:陈学军  电话:(027)88929115  
2012.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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