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中医院医生站电脑及打印机采购项目
湖北省中医院医生站电脑及打印机采购项目 湖北省中医院拟对医生站电脑及打印机项目进行招标,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履行合同能力、有良好商誉、在专业技术、产品实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并在湖北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的商(厂)家,均可在自愿遵守本招标采购公告的前提下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项目编号:XXZX2015007 二、项目名称:湖北省中医院医生站电脑及打印机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包名称:湖北省中医院医生站电脑及打印机采购项目 2、数量:详细内容见本项目相关文件 3、简要技术要求:详细内容见本项目相关文件 4、交货期:按照医院所要求的时间进行阶段性供货,供货期在15个工作日 5、质保期:设备验收合格并交付采购人之日起,电脑及针打3年、激光及其他打印机2年。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3、投标商具备已通过2013年度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企业注册资金达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提供公司营业执照、企业法人、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人可以是设备制造商或其代理商,如是代理商参加投标,代理商应取得电脑及激光打印机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同一品牌产品只允许一个有效投标人参加投标,如出现同一品牌两家投标人,则该品牌的所有投标均将被拒绝); 5、投标人在武汉本地必须有固定实施和服务机构 6、投标人所投项目相关产品必须拥有原厂商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含质保期)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如有被依法禁止报价或财产被接管或冻结,近二年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信誉不良等,则该潜在投标人的资格将被拒绝。 9、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投标(谈判、询价)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各包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招标内容及参数要求详见附件(※号部分必须满足或高于) 报名截止时间 :2015年6月11日起至2015年 6月 17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00--11:30、13:00--16:30北京时间) 递交标书地点:湖北省中医院信息中心(花园山院区) 开标时间、地点:电话通知 项目联系人:严雨乘 027-88929205 附件:电脑打印机招标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