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推荐省卫生技术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委的通知
关于申报推荐省卫生技术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委的通知 根据省卫生厅《关于申报推荐省卫生技术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委的通知》(鄂卫通【2012】457号文)精神,为加强我省卫生技术高级职务评委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评委库建设,现就评委申报和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委的申报及条件 凡在岗且符合申报条件的医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自愿进行申报;往年曾入选评委会评委且仍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也需申报,未进行申报的,不能继续担任评委。申报条件如下: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科学品德、职业道德和政治素质。 (二)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热心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能认真履行职责,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三)能正确掌握和执行国家及我省有关职称改革工作的政策。 (四)具有相应专业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 (五)有较深厚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实践经验,有承担过重大项目(课题)或解决重大疑难专业技术问题的经历,业绩显著,并工作在临床、教学、科研第一线。 (六)承担省级以上重大科研项目的专家、被列入省级以上重大人才培养工程的人选、优秀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优秀博士后人员以及各类中青年专家等优先入选。 二、评委申报程序 评委申报工作按个人申报、单位推荐审核、省卫生厅审定的程序进行。 (一)个人申报请本院符合申报条件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于2012年11月6日17:30前将填写好的《湖北省卫生技术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委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见附件)交至院人事部门,电子版发送到hbszyyrsc@163.com。 (二)单位推荐医院对《申报表》进行审核推荐。 (三)省卫生厅审定按《湖北省卫生技术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委库管理办法(暂行)》中的有关规定,省卫生厅对所有申报人员进行审核认定。 三、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确保推荐人选的质量。推选评审专家是职称评审工作的基础,关系职称评审工作的质量,关系参评人员的切身利益。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掌握评审专家库入库候选人条件,认真审查,慎重遴选,切实把关,真正把专业技术水平高、业绩突出、原则性强的专家推荐出来,保证推荐人选的质量。 《湖北省卫生技术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委申报表》 二O一二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