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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专家组督导我院基地业务建设工作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专家组督导我院基地业务建设工作 按照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业务建设总体部署,12月10日,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规划财务司副司长武东带队,山东省中医药管理局原局长于淑芳任组长的专家组对我院基地业务建设进行年度督导。 专家组听取了省中医药管理局局长刘学安、我院院长邓小川和院长助理李晓东分别就我省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总体情况、我院基地业务建设情况和重点病种研究进展作出的汇报,现场考察了肝病研究型门诊,查阅基地建设资料,并与相关职能部门和临床科研平台负责人进行了座谈。 专家组对我院基地业务建设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湖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工作,在政策上予以支持,确保基地可持续发展。基地以肝病研究型门诊(病房)建设和数据资源利用为抓手深化重点病种研究。通过肝病数据中心建设,探索研究型门诊(病房)建设模式,并围绕研究型门诊构建新型临床研究范式,有较好的研究特色,取得初步成效。在基地建设的带动之下,医院的科研实力也有了较大的提升,基地建设综合成效进一步显现。 专家组建议,在前期工作取得初步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开展建设中医临床数据中心和研究型门诊布局、运行模式和机制的探索,为国家中医临床基地建设研究型门诊做出示范;在前期研究积淀的基础上,继续深化重点病种研究;进一步充实强化各平台建设内涵,为向研究型医院转型助力。 省卫生计生委巡视员黄运虎对专家组表示感谢,他指出专家组对基地业务建设工作的充分肯定,是对我们很大的鼓舞和鞭策,对下一步工作的指导使我们受益匪浅,我们将按照专家组的建议,继续做好基地业务建设工作。 邓小川院长代表医院感谢专家组对我院基地建设客观、务实、专业的评价。基地建设取得的阶段性成果,自始至终都凝聚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督导组和省委、省政府及省卫生计生委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根据专家组的建议,进一步加快重点病种的研究,深化肝病研究型门诊和科研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其作用,提高服务能力和科研水平。
2014.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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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
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临床科室、各重点学(专)科: 为贯彻落实“创新湖北”建设精神,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作为我省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重点关注培养青年科技人才,支持具有良好研究条件和实力的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的研究人员,开展自然科学领域的应用基础研究和区域产业发展中关键基础性问题研究。为切实做好2015年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分为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两大类。其中,面上类项目分为一般面上项目和青年基金项目;重点类项目分为杰出青年人才项目(含滚动支持项目)、创新群体项目(含滚动支持项目)、一般重点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面上类项目。 1.项目申请者一般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已获博士学位(不含在读博士生)。具备一定应用基础研究工作经验和实验条件,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5年1月1日后出生)的中青年科技工作者。 2.为鼓励并培育青年科技工作者科研创新能力,面上类项目中设立青年基金项目。申报青年基金项目者,须具有博士学位(不含在读博士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0年1月1日后出生),未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课题经历。面上类项目立项优先支持青年项目,各单位青年项目申报比例不得低于申报项目总数的50%;已获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的申请人不得再次申请青年项目。 3.申请者作为项目第一申报人同一年度只能申请1项省基金项目(含省基金重点类所有项目),参与不超过3项(含省基金重点类项目)。申请者受聘多个依托单位的,只能通过一个依托单位申报。 4.不受理承担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申请。不受理具体产品及工艺研发类项目申请。不受理已获1次以上(含1次)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正高技术职称及已获2次(含2次)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副高技术职称人员的面上类项目申请。 5.面上类项目采取一次性资助的方式,项目执行期为2年。 (二)重点类项目。 1.项目申请者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应为具有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拥有一个结构合理、技术力量雄厚的研究团队;具有从事研究所必需的实验平台,必须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项基金资助的研究工作。项目申请者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在自然科学基础研究方面已取得国内外同行承认的创造性科研成果。具有创新的学术思想,明确、先进的研究目标,有科学、可行的研究思路和应用前景。 2.重点类项目优先支持湖北省重点实验室主要学术骨干申请的相关项目、优先支持解决产业需求的基础研究、优先支持能带动学科发展,形成知识产权成果的基础研究。 3.创新群体项目申报说明 创新群体应是依托单位重点培育学科,在长期科学研究合作的基础上自然形成的团队,并获得过申请依托单位经费支持。一般应有稳定的3-5名核心科技人员,要求平均年龄不超过45周岁,创新群体中至少有2名省部级以上人才计划获得者(含省杰青获得者),并且近5年内在同一研究方向上合作承担过2项以上省部级科研课题,获得过省部级三等以上科技奖励。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作为牵头申请者在申报创新群体时不占用本单位省基金申报指标。 创新群体滚动项目用于支持已结题验收的优秀省创新群体项目,支持在原有研究方向的基础上进行深入研究。项目申请者必须是已通过结题验收的往年创新群体项目负责人。申请创新群体滚动项目不占用本单位省基金申报指标。 4.杰出青年人才项目申报说明 杰出青年人才申请者应是获得过依托单位重点培育支持的优秀青年科技人员,男性年龄未满40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未满42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主持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 杰出青年人才滚动项目用于支持已结题验收的优秀省杰出青年人才项目,支持在原有研究方向的基础上进行深入研究。项目申请者必须是已通过结题验收的往年杰青项目负责人。申请杰青滚动项目不占用本单位省基金申报指标。 5.申报创新群体项目和杰青项目的申请人必须是已获依托单位前期支持的团队和个人,项目申报书中需提供获得依托单位前期培养的经费支持证明材料。 6.申请者作为项目第一申报人同一年度各类省基金项目(含省基金面上项目)只能申请1项,参与项目(含省基金面上项目)不超过3项。申请者受聘多个依托单位的,仅能通过一个依托单位申报;不得将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申请人名义重复提交申请。申报单位统一填写一级法人单位代码及全称。 7.不受理重点项目申报指南规定范围之外的项目申请。不受理承担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申请。不受理具体产品及工艺研发类项目申请。 8.杰出青年项目和一般重点项目采取一次性资助的方式,创新群体项目采取年度资助的方式,重点类项目执行期均为3年。创新群体项目立项后在项目执行期内每年考核年度计划任务完成情况,考核不合格的项目将停止后续资助。 三、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实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时,请进入省科技厅科技计划申报页(网址:http://jhsb.hbstd.gov.cn/main/index.jsp)进行相关操作。 2、网上申报起止时间为2014年11月25日至12月25日,全天24小时均可申报(含星期六、星期日),逾期不再受理。网上申报所需的《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申报书》等附件请以PDF格式上传(其中盖章部分以扫描图片形式加入PDF中)。   技术咨询电话:027-87265608、87265789、87222271 附件: 1.2015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重点项目申报指南 2.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申报书(格式) 3.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项目审查意见表(格式) 4.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面上类项目汇总表(格式) 5.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重点类项目汇总表(格式) 四、院内申报受理时间:2014 年12月20 日12点前,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杜海萍              联系电话:13995539966 科研处        2014年11月27日     
2014.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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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
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湖北省科技支撑计划软科学研究类项目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湖北省科技支撑计划软科学研究类项目的通知 各临床科室、各重点学(专)科: 2015年湖北省科技厅软科学研究项目重点围绕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设产业技术创新体系等重大战略部署,进一步突出为决策咨询服务的导向,突出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现就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分类 2015年度湖北省科技厅软科学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两类。 二、申报程序 1、网上申报。请项目申报单位进入省科技厅网站www.hbstd.gov.cn,登录“科技计划申报”中的“在线申报”系统进行申报,按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信息,上传申报书的电子版(申报书的电子版格式为PDF格式,大小控制在15M以内,专家评审以上传的电子申报书为准),提交成功将获得受理编号。 2、网上申报时间。自即日起,到2014年12月25日17:00时截止。 三 、申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有到期未结题的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湖北省软科学研究计划的,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请一项各类软科学项目。 2、完成时限:申报2015年度软科学项目需确保能够在2015年底前按要求完成研究任务。 技术咨询电话:02787265608、87265789、87222271  附件:1、2015年度湖北省科技支撑计划软科学研究类项目指南  2、2015年度湖北省科技支撑计划软科学研究类项目申报清单  3、2015年度湖北省科技支撑计划软科学研究类项目申报书(格式)          四、院内申报受理时间:2014 年12月20 日12点前,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杜海萍              联系电话:13995539966 科研处        201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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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湖北省重大科技创新计划(关键技术研发类)项目的通
  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湖北省重大科技创新计划(关键技术研发类)项目的通知 各临床科室、各重点学(专)科: 2015年湖北省重大科技创新计划(关键技术研发类)是围绕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支持产业创新链建设,重点解决产业链发展的核心、关键、共性技术问题的计划,通过项目实施,完成新工艺、新产品中试前的研究开发。现将2015年度湖北省重大科技创新计划(关键技术研发类)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主体为在我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事业单位。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产业技术研究院可独立申报,优先支持产业技术研究院研发行业共性关键技术,并对其给予持续稳定支持,即在年度目标明确可行的基础上,给予三年以内(含三年)的持续资金支持。 3.申报单位须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必要的研发条件,承担过省级以上科研项目的申报单位,结题情况良好。 4.项目负责人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开拓创新意识、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信誉,主要时间和精力用于项目的组织协调与研究工作。 5.申报单位为企业的,应具有与实施项目相匹配的资金筹措能力,企业自筹资金与省级科研经费的比例不低于2:1,并提供相关自筹资金证明。 6.重点支持技术市场应用面广、产业链长、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重点解决产业链和新兴产业发展的核心、关键技术问题的项目。 7.申报单位与合作单位应具有前期合作基础,并与其事先签署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以明确任务分工、经费分配、成果及知识产权归属和利益分配机制。 二、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网上申报时,请项目申报单位进入省科技厅网站www.hbstd.gov.cn, 登录“科技计划申报”中的“在线申报”系统进行申报,按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信息,上传申报书的电子版(申报书的电子版格式为PDF格式,大小控制在15M以内,专家评审以上传的电子申报书为准),提交成功将获得受理编号。 三、受理时间 网上申报的受理时间为11月25日—12月30日(含节假日)。 技术咨询电话:027-87265608、87265789、87222271 附件:1、2015年湖北省重大科技创新计划(关键技术研发类)申报指南       2、2015年度湖北省重大科技创新计划(关键技术研发类)项目申报汇总表       3、湖北省重大科技创新计划(关键技术研发类)项目申报书(格式) 四、院内申报受理时间:2014 年12月20 日12点前,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杜海萍              联系电话:13995539966 科研处        201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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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
关于组织申报省卫计委2015~2016年度科研项目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省卫计委2015~2016年度科研项目的通知 各临床科室、各重点学(专)科: 为切实提高我省卫生计生科技创新水平和支撑能力,有效发挥科研在卫生计生改革发展中的指导性、先导性作用,根据原《湖北省卫生厅科研基金管理办法》,结合先期全省范围广泛的项目征集意见,现公布2015~2016年度省卫生计生科研项目申报指南,并对组织申报工作和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本次项目按类别申报,主要有:    (一)委科研基金项目     1.重点项目:优先支持我省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学(专)科;国家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国家认定的高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国家级和省级临床研究中心;省级科研所;省级认定的重点学科平台、医学科技条件平台和医学技术准入平台的带头人、后备带头人。立项数量10项左右(最终数量以立项文件公布为准),资助经费10~20万,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     2.一般项目:主要面向全省未参与平台建设的卫生计生人员,围绕重点探索优先领域和本地区,本部门医学临床科研工作实际和发展方向开展有针对性的研究工作。立项数量100项左右(最终数量以立项文件公布为准),资助经费2~5万,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   3.适宜技术成果转化项目:主要面向全省各级卫生计生单位、适宜技术示范基地、成果推广中心,重点面向县及县以下卫生计生单位开展科研成果和技术的规范、改良、应用、推广工作,使各类安全、有效、规范、经济的适宜技术和科研成果在基层得到广泛应用,产生较大的社会经济效益。立项数量30项(最终数量以立项文件公布为准),资助经费2~5万,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   4.指导性项目(非资助):面向全省卫生计生单位的各类立项不资助项目;立项数量30项(最终数量以立项文件公布为准),无资助经费,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  (二)委专项科研项目     1.采血供血专项:面向全省从事与采供血管理及研究工作相关的高等院校、卫生计生单位、采供血机构等。立项数量20项左右(最终数量以立项文件公布为准),分重点和一般类别,资助经费2~5万,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   2.护理专项:面向全省从事护理管理及研究工作的高等院校、卫生计生单位、公共卫生单位等。立项数量20项左右(最终数量以立项文件公布为准),分重点和一般类别,资助经费2~5万,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     3.血吸虫病防治科研专项:面向全省从事与血吸虫防治机构、相关的高等院校、卫生计生单位等。立项数量40项左右(最终数量以立项文件公布为准),分重点和一般类别,资助经费2~10万,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    4.政策类科研专项:面向全省卫生计生单位、相关的高等院校等。立项数量20项左右(最终数量以立项文件公布为准),分重点和一般类别,资助经费2~5万,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    (三)青年科技人才项目     主要面对全省卫生计生单位、各相关高校、科研院所有一定的研究方向,近年在本学科领域或相关学科领域已取得突出的创新性成绩,未满40周岁的获硕士学位并具有相当于副教授、副主任医师等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的卫生计生领域青年科技骨干。立项数量50项左右(最终数量以立项文件公布为准),资助经费5万,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条件     1.申报人须为申报单位中级以上职称(包括中级)的正式工作人员,年龄在58周岁以下(以2014年12月31日为准)。青年人才项目的申报人须未满40周岁(以2014年12月31日为准),一般应获硕士学位并具有相当于副教授、副主任医师等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或获博士学位以上的青年科技骨干。政策类专项申报人应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及管理经验,有副高以上技术职称、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处级以上领导职务(县级以下单位可放宽至科级)。    2.申报人须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须自行承担包括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一切风险。     3.申报人所申报的项目不得与各级、各类已立项的课题研究内容出现重复。近三年承担的省卫生计生科研基金课题未能按时结题者不予受理。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内容要求     1.每个申报人只能申报一项,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不同类别的科研项目。     2.各申报人要严格按照《2015~2016年度湖北省卫生计生科研项目(西医类)申报指南》(见附件1)和各《2015~2016年度湖北省卫生计生科研专项申报指南》(见附件2~5)中的研究领域及参考方向选题,超出范围的申报,原则上不予受理。     3.项目申报受理的截止日期为2014年10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要求详细阐述。     本通知及附件同时在湖北省卫计委官网(/)公示公告栏或业务动态——科技教育栏查阅和下载。    五、院内截止日期为2014 年10 月30日。 联 系 人:杜海萍               联系电话:13995539966 电子邮箱:13995539966@126.com 科研处        2014年10月22日         
2014.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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