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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
武汉市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科技计划项的通知
  武汉市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科技计划项的通知 各临床科室: 武汉市2016年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计划类别 本次启动项目申报的科技计划类别包括以下七类,其中前资助方式4类,后补助方式3类。七类科技计划的《项目指南》详见附件1。 (一)前资助类 1.应用基础研究计划2.科技人才培育计划3.软科学研究计划4.国际科技合作计划 (二)后补助类 5.高新技术研发与产业化计划6.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计划7.科技金融计划 二、申报注意事项 1.优先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如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的申报单位和个人,重点支持近3年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申报单位和个人;优先支持将申请发明专利作为考核目标的申报项目。 2.以下单位或个人不得申报或参与申报: (1)正在承担市科技计划项目,无正当理由项目逾期未通过项目管理部门验收(结题)的项目负责人; (2)正在承担市科技计划项目,无正当理由项目逾期未通过项目管理部门验收(结题)的企业; (3)承担市科技计划项目期间未按要求配合项目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开展项目检查、评估的项目单位; (4)有弄虚作假、不履行科技计划合同等不良记录的单位或个人。 3.项目申报材料是项目单位与市科技局签订《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的唯一依据,须认真填报;项目立项后,项目申报材料中的研究内容、完成目标、技术指标等将会作为《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的考核内容。 4.已获得市级财政资金资助的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申报单位在同一年度、同一项目多头申报的,不予重复支持。 5.申报单位所提供的资料如存在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市级财政资金三年内不予资助。 6.本次项目申报全部通过网上申报,网上申报时无需提交纸质材料。提交纸质材料(须与网上申报材料一致),的时间另行通知。 7.考虑申报网络的承受能力,请项目申报单位尽早完成项目申报,避免集中在申报截止日临近前网上提交。 三、申报方式 (一)网上申报 1.登陆系统。申报单位可登录武汉市科技局门户网站(),点击“项目申报”进行网上申报;也可进入“武汉市财政支持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平台”(http://61.183.175.36),通过“武汉市科技局申报入口”进行申报; 注:首次申报的项目单位或项目负责人需要先注册,请新用户尽早注册(注册须知见附件2)。 2.在线填写项目信息。以项目负责人账户登陆后,选择“项目申报年度(2016年)→选择项目类型”,在线填写项目信息。 3.上传附件。下载并填写拟申报计划类别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申报书》),并按要求签字盖章后,制成PDF文件作为附件上传;其它附件也以PDF文件上传,单个附件容量不超过5M。 注:各类计划《可行性研究报告》或《申报书》可在市科技局网站项目申报()中“申报书样本”栏目下载。 4.提交项目。点击“提交”,确认项目成功提交后,申报完成。如果点击“保存”,申报项目保存在“待提交项目”中,可以再次修改,须点击“提交”才算完成申报。 (二)申报时间 2015年7月1日17:00-8月20日17:00 (三)申报咨询 1.武汉市科技信息中心负责受理网上申报网络技术方面的咨询,联系电话:85870766。 2.各类科技计划的申报咨询详见《2016年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指南》。   附件:1.2016年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指南 (1)应用基础研究计划.zip (2)科技人才培育计划.zip (3)软科学研究计划.zip (4)国际科技合作计划.zip (5)高新技术研发与产业化计划.zip (6)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计划.zip (7)科技金融计划.zip 四、院内截止时间: 2015年8月9日前交科研处 联系人:杜海萍 联系电话:13995539966 科研处        2015年7月2日    
2015.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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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
提升综合服务能力 改善患者就医体验
提升综合服务能力 改善患者就医体验 ——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湖北)综合大楼正式启用媒体通气会 雨后初霁,晴空万里。2015年5月30日上午,我院在基地综合大楼二楼会议室召开了媒体通气会,邓小川院长向十多家媒体通报了有关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湖北)项目建设的进展情况。 邓院长答媒体问 湖北省中医院于2008年12月12日被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遴选为全国十六个“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单位”之一,成为国家肝病重点研究基地。通过三年的努力,作为基地建设重要组成部分的基地综合大楼于2015年5月正式启用。该大楼位于湖北省中医院光谷院区,是湖北省建国以来卫生系统最大的单体项目,投资4亿元,总建筑面积60040㎡,由主楼与裙楼组成,地下1层、主楼21层、裙楼5层,日接诊门诊患者8000人,开放病床650张。 媒体记者参观肝病研究型门诊 通气会由巴元明副院长主持。会上,邓小川院长向媒体详细介绍了基地综合大楼的特色:优越的地理位置、全面优化的服务流程、全方位智能化和信息化的管理、重点专学科软硬件的全面升级以及肝病研究型门诊和病房等。邓院长强调,基地建设的目标是中医药临床疗效的提高。基地综合大楼的启用标志着我院基地建设项目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使我院综合服务能力得到全面提升,也推动我院的中医药临床研究进入快速发展的新时期。邓院长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通气会结束后,巴元明副院长陪同媒体记者对基地大楼进行参观考察。在肝病研究型门诊,记者们对肝病功能检查室里的先进设备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并亲身体验,纷纷利用中医四诊分析仪对自身体质做了初步辨析;中西药房的智能发药机调配一张处方仅用3分钟,让媒体人体会到“药等人”的高效和安全;老年病房医护人员向媒体演示了移动查房系统;在妇产科门诊,我院二级导诊服务系统,使记者们体验到了医院对患者隐私的尊重;此外,门诊每层楼设有的收费窗口、遍布大楼20多台医疗自助机,使患者可以及时了解住院信息、获取消费清单和各项检查项目结果、便捷缴费,免除了患者上下奔波之苦,大大缩短了排队就医时间,这优化的服务流程、全方位智能化和信息化管理,令在场记者连连称赞。 院长助理喻朝晖、李晓东和相关科室负责人也参加了此次活动。 新华社湖北分社、人民网、湖北卫视、湖北经视、湖北日报、长江日报、楚天都市报、武汉晚报、荆楚网、好医网、湖北人民广播电台、楚天人民广播电台等十余家媒体对基地综合大楼的启动进行了集中报道。
2015.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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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
关于组织推荐2015年度武汉市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关于组织推荐2015年度武汉市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各有关科室: 根据《武汉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武汉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武汉市科学技术奖的推荐工作已经开始。现将2015年度武汉市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方式 2015年度武汉市科技重大贡献奖采取单位推荐和同行专家提名的方式进行;科技进步奖、国际科技合作奖、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奖、企业科技创新奖、科技协同创新奖由所属辖区科技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推荐。 二、推荐条件 凡推荐2015年度市科学技术奖的候选人、候选组织、候选项目,必须符合《武汉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武汉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科技重大贡献奖 被提名人在高新技术领域和科学技术发展等方面具有原创性的重大研究成果,曾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荣誉称号,对推动我市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做出了突出贡献,创造了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者生态效益,五年内主持完成的获奖项目累计实现利税5000万元以上。 被提名人必须由推荐单位和三位以上同行科技专家提名(至少一名院士)。每单位限提名一人。 2、科技进步奖 推荐科技进步奖的成果应已取得武汉市科技成果登记号,并在武汉地区实施应用一年以上(2014年5月31日之前应用)。 推荐重大工程项目的成果,须通过工程验收一年以上且运行正常 (2014年5月31日之前)。 科技基础性成果中取消软科学评审,市科技奖不再对软科学成果进行授奖。 3、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被提名人同在汉的公民或者组织合作研究、开发,取得重大科技成果;向我市公民或者组织传授先进技术、培养人才成效特别显著,为促进我市国际科学技术合作与交流,做出重要贡献。 4、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奖 推荐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奖的企业应是具有一定规模的高新技术企业,在本细分市场属骨干企业。转化成果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近三年单项成果转化后产生的利税累计达到1000万元以上。 5、企业科技创新奖 推荐企业科技创新奖的企业应是成长性较好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并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每年研发经费投入不低于上年度销售额的5%。 6、科技协同创新奖 推荐科技协同创新奖的组织应是市级以上认定的产学研技术创新联盟成员单位,承担了市级以上科研项目。 三、填报要求 1、推荐材料 《武汉市科学技术奖推荐书》是市科技奖评审的主要依据,推荐材料包括电子推荐书和纸质推荐书。推荐书应当完整、真实、可靠,文字表述要准确客观。纸质推荐书应将主件和附件装订成册,并提交2套(含盖红章的原件1套、复印件1套)。 2、附件要求 附件是推荐项目的证明文件和辅助补充材料,推荐不同类别的奖项应提交相应的附件材料。纸质附件材料应与电子版附件完全一致。 科技进步奖 主要知识产权证书:包括授权发明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植物新品种认定证书、国际、国家或行业标准等。 第三方评价证明:包括国家相关部门的技术检测报告、鉴定结论、验收意见、特殊行业准入证明。 应用证明:该项目整体技术应用单位提供的证明,包括技术合同、协议书等。 经济效益证明:包括财务审计报表、销售合同、技术开发转让合同、税收证明等。 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奖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知识产权证书;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近三个年度审计报告和会计报表、项目专项审计报告、税收证明; 经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 企业科技创新奖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知识产权证书、高新技术产品认定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上年度审计报告和会计报表、税收证明; 加计扣除研发费用归集表; 技术(委托)开发、转让合同或研发立项任务书可作为研发投入的证明材料。 科技协同创新奖 联盟协议、联盟认定文件、立项任务书、项目验收证书、有关成果证明; 产学研合作项目须提供技术(委托)开发、技术服务、转让合同。 3、填报流程 推荐单位凭用户名和密码登陆“武汉市科技局门户网站—科技服务中心—科技奖申报”(http:/),填写推荐书及上传附件(须是原件的扫描图片)。无账户单位可在网上进行注册。 推荐材料的电子版,统一采用PDF格式图形文件。推荐书纸质材料从“武汉市科技奖励申报系统”中导出后打印生成,连同附件胶印装订成册,报送武汉市市民之家1楼B40市科技局窗口。 4、推荐时间 网上填报截止日期为5月31日;项目纸质材料请于6月5日前报送武汉市市民之家1楼B40市科技局窗口,逾期不予受理。 四、推荐说明 1、推荐项目不得存在知识产权纠纷或者在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等方面有争议的项目; 2、推荐项目不得涉密或涉及国家安全; 3、涉及动物实验的项目须开具实验动物审查合格证明; 4、2014年度参加评审未获奖项目不得再次推荐; 5、同一人在同一年度只能参与一个项目的申报; 6、项目完成人中不得有非中国公民; 评审结束后,除获奖成果原件存档外,其它材料均按保密规定销毁,请各单位做好推荐材料的保存工作。 请各科室于4月30日前将拟报奖项目情况报院科研处,科研处将组织申报项目进行武汉市科技局的成果登记工作。 联 系 人:湖北省中医院科研处  陈学军 联系电话:027-88929115 E-MAIL:465449749@qq.com     湖北省中医院科研处        2015年4月22日  
2015.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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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
湖北省中医院反馈2012~2014年中央中医药公共卫生补助资金绩效考核工
湖北省中医院反馈2012~2014年中央中医药公共卫生补助资金绩效考核工作及中医学专业认证工作会议召开 2015年4月13日14:30,在湖北省中医院行政楼二楼会议室召开了反馈2012~2014年中央中医药公共卫生补助资金绩效考核及中医学专业认证工作会议。会议由教务处李昊处长主持,叶松副院长、武风院长助理、财务处梅利华处长、教务处王斐副处长、胡丽莉副处长及各工作室、十一五重点学科相关负责人、各临床教研室主任和部分教学秘书参加了会议。 会议首先由李昊介绍2015年3月28号~29号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督导组督导组对我院2012~2014年中央中医药公共卫生补助资金绩效考核的情况反馈并对今后工作提出要求。督导组对于我院项目完成情况表示肯定,成绩较为突出,但是我院项目资金使用率仅有13%,不是很理想。根据督导组的意见,叶松副院长、武风院长助理、财务处梅利华处长及教务处李昊处长对各项目负责人提出了要将工作进度与经费使用相匹配、资金使用要规范等要求,并针对即将到来的十一五重点学科验收工作,希望各项目负责人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同时会议对湖北中医药大学中医学专业认证工作进行了布置。因该项工作任务量大,王斐副处长要求各教研室安排专人准备该项工作,李昊处长随后对该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行了强调,希望各教研室认真对待、认真准备,叶松副院长指出,中医学是学校最早、最主干的一个专业,中医学专业认证工作是学校领导高度重视的一项工作,与2007年教学评估工作同等重要,也是本科教学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作为附属医院,我院承担了大量的教学工作,有责任、有义务做好这项工作。 教务处         2015.4.1
2015.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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