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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
湖北省中医院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办工作会议
  湖北省中医院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办工作会议       2015年11月18日星期一下午,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总局(CFDA)第228、229、230号公告精神,湖北省中医院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办召开紧急工作会议,会议邀请了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廖建华主任现场指导工作,19个GCP专业负责人及相关辅助科室负责人、伦理办秘书和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机构办主任程业刚同志主持本次会议,介绍CFDA对第一批医疗机构核查处理的情况;省局廖建华主任作为本次核查专家详细阐明国家对13年来1622个申报注册项目核查的工作方式和核查细节、医院迎检注意事项,包括CRF表不能与原始病历共用;除生化结果外心电图、X光片等也必须溯源;AE/SAE不能漏报;伦理委员会批件要有备案记录;纳入病例成功率不可能100%等,希望医院高度重视这项工作。 刘建忠副院长作重要讲话,医院高度重视药物临床试验工作,高度重视本次CFDA核查工作,代表医院感谢省食品药品监督局廖主任百忙之中来院指导工作,提出4点指示和意见,要求大家认真落实立即行动。一、各专业负责人严格按照核查要求,发动科室所有人员,特别是项目承担者从快从速在上次自查基础上继续自查。二、强调PI负责制,项目负责人为项目质量的第一负责人,遵照研究方案保证研究质量,应保证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合法。三、严格新标准适应新常态,转变工作理念。四、根据CFDA228号文的检查要点,对照标准、一一到位。 最后,刘院长再次强调,一定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药物临床试验管理规范》等法规,按照目前最新最严最高的标准做好自查和在研项目的检查工作,严格质控,保证药物临床试验项目数据真实可溯,过程规范,文件完整。 湖北省中医院  机构办     2015年11月16日        
201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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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
关于组织申请2016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请2016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临床科室、各重点专科(学科): 为贯彻落实“创新湖北”建设精神,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省基金)以定额资助的方式支持应用基础方向、科学前沿开展的探索性和前瞻性研究,旨在培养优秀科研人才和团队,加强重点实验室平台建设,增强我省源头创新能力。根据《湖北省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方案》和《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为切实做好2016年省基金项目的资助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内设面上类项目、重点类项目和杰出青年人才项目三大类。面上类项目包括一般面上项目和青年项目;重点类项目包括创新群体项目、重点实验室项目。   二、申请条件    (一)青年项目:青年项目用于培育科研储备人才,支持青年科技人员在科研起步阶段独立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青年项目的申请人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依托单位全职固定研究人员;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 3、具有博士学位(不含在读博士生); 4、未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二)一般面上项目 一般面上项目用于稳定基础研究队伍,支持广大科学技术人员开展创新性应用基础研究。一般面上项目的申请人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依托单位全职固定研究人员;   2、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6年1月1日后出生);   3、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中级职称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   4、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申请人往年已获省基金资助次数不超过1次。    (三)杰出青年项目 杰出青年项目用于培育青年学术带头人,支持优秀青年人才开展科学前沿探索、高新技术和学科交叉研究。杰出青年项目的申请人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依托单位全职固定研究人员;   2、男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后出生),女性年龄在42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后出生);   3、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及以上,具有博士学位;   4、主持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   5、未获得过省杰出青年项目支持。    (四)创新群体项目 创新群体项目用于培养造就具有创新能力的人才团队,持续支持以优秀中青年科学家为学术带头人和骨干的研究群体,围绕某一重要研究方向开展前瞻性、交叉性的应用基础研究。创新群体项目申请团队应是依托单位重点培育学科,在长期科学研究合作的基础上自然形成的团队。创新群体项目的申请人及其团队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依托单位全职固定研究人员; 2、申请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3、研究团队平均年龄在45周岁以下; 4、研究团队中至少有2名省部级以上人才计划获得者; 5、近5年内研究团队成员2人以上在同一研究方向上共同承担过2项以上省部级科研课题;   6、研究团队成员2人以上共同获得过省部级三等以上科技奖励;   7、未获得过省创新群体项目支持。    (五)重点实验室项目 重点实验室项目用于推动湖北省重点实验室在若干科学前沿或具有带动性的研究方向取得突破,支持实验室学术带头人围绕稳定的研究方向开展持续应用基础研究,实验室项目的申请人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省重点实验室固定研究人员; 2、省重点实验室内设研究方向的学术带头人; 3、所在实验室为经省科技厅立项审批,验收合格的省重点实验室; 4、申请项目研究内容与所在实验室内设研究方向一致。     三、申请要求及说明   1、省基金项目通过依托单位实施,资助申请采取个人网上申请、依托单位限额推荐的方式进行。申请人依据年度申请指南要求在线提交申请材料; (http://jhsb.hbstd.gov.cn/main/index.jsp),经依托单位在线审核推荐后,进入省科技厅计划项目系统管理流程。湖北省内的高等院校、科学研究机构以及从事科学研究的其他单位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向省科技厅申请注册为依托单位:   (一)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并具备完善的财务和资产管理制度;   (二)有专门的科研管理机构和科研管理制度;   (三)具备能力为科学技术人员从事基础研究工作提供相应条件;   (四)单位科学技术人员承担过省级或国家级科技项目,且在CSCD(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期刊发表过基础研究类学术论文;   (五)已建有省级以上科技行政部门批准的重点实验室的企业。   2、网上申请起止时间为2015年11月5日至12月10日,全天24小时均可申请(含星期六、星期日),逾期不再受理。网上申请所需的《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申报书》及相关附件请以PDF格式上传(其中盖章部分以扫描图片形式加入PDF中)。   3、为进一步提高申请质量、促进公平有序竞争、保障省基金的可持续发展,2016年度继续通过依托单位限额推荐的方式对省基金项目申请实行总量控制。各依托单位的面上项目申请指标含青年项目和一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申请指标含杰出青年项目和创新群体项目;符合申请重点实验室项目条件的单位每个实验室限额申请1项,验收评估结果为优秀的省重点实验室限额申请2项。   4、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作为牵头申请者申请创新群体项目不占用本单位省基金申请指标。   5、为加强科研储备人才的培育,各依托单位青年项目申请比例不得低于面上类申请项目总数的50%,对于青年项目推荐数量比例不达标的依托单位,次年核减相应数量的面上项目申请指标。   6、申请人作为项目第一申请人同一年度只能申请1项省基金项目,参与不超过3项(含省基金所有类别项目)。申请人受聘多个依托单位的,只能通过一个依托单位申请。   7、不受理项目申请范围:①省基金申请指南规定范围之外的申请;②承担省基金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的申请;③正高级职称人员申请一般面上项目;④无依托单位的个人申请;⑤不属于基础研究的具体产品及工艺研发类项目申请。 8、省基金项目实行前资助模式,面上类项目、杰出青年人才项目资助经费立项当年一次性划拨,重点类项目资助经费在项目实施期内依据年度考核情况分年度划拨。面上类项目实施期为2年,单项资助不超过5万元;杰出青年人才项目和重点类项目实施期为3年,其中杰出人才项目单项资助经费20万元,创新群体项目和重点实验室项目单项资助经费不超过50万元。 9、申请创新群体项目和杰出青年人才项目的申请人必须是已获依托单位前期支持的团队和个人,项目申请书中需提供获得依托单位前期培养的经费支持证明材料及其他证明申请人符合申请基本条件的资料。 10、在兼顾公平的前提下,省基金优先支持依托单位提供配套经费的申请项目(以依托单位提交的《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申请审查意见表》中相关填写内容为依据)。     四、申请人及依托单位的责任与义务 申请人应当按照通知要求准备完整的申请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在依托单位的组织下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省基金资助。申请人使用虚假材料申请省基金项目,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3-5年内不得申请省基金资助,已获批立项的项目由省科技厅取消立项,追回资助经费。 依托单位科技管理部门应当认真做好项目的初选和审查工作,负责审查项目申请人申请资格、项目申请资料的完整与真实性,并负责填写《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申请审查意见表》、附在《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申报书》后上传,同时提交纸质《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汇总表》至省科技厅基础研究处。后期获批立项的项目经网上立项公示后,需在线打印书面申请材料报送省科技厅。 省科技厅对依托单位履行法人责任制情况实行信用管理机制和绩效管理制度,依托单位出现未履行申请人申请资格审查和项目申请资料真实性审查职责、纵容包庇申请人弄虚作假、提供虚假配套承诺等情况,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核减省基金申报推荐名额指标直至取消申报推荐资格,已获批立项的项目由省科技厅取消立项,追回资助经费。依托单位和申请人所有不端行为均计入省基金申报信用评价档案。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医院科研处:杜老师 联系电话:13995539966 电子邮箱:139955399662@126.com   六、院内申报受理时间:     项目申报受理时间为2015年11月30日12点前,逾期不予受理。   七、附件:请从http://jhsb.hbstd.gov.cn/main/index.jsp下载: 1、2016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类项目指南 2、2016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杰青、重点类项目申报指南 3、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申报书-格式 4、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类项目汇总表-格式 5、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类、杰青项目汇总表-格式 6、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项目审查意见表 科研处       2015年11月5日      
2015.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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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
科研简讯
  科研简讯 简讯一:2015年10月23日至25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内科临床诊疗指南制修订项目·痉病》(修订)专家论证会在武汉顺利召开,大会邀请了湖北中医药大学吕文亮校长、毛树松教授,河南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脑病医院王新志院长,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蔡定芳教授,广东省中医院珠海医院连新福教授,广东省中医院雒晓东教授,广西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黄立武教授,江苏省中医院于顾然教授,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周德生、高晓峰教授,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东方医院金香兰教授,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韩辉教授,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王涛教授等专家共10余人,参会人员近60人,会议由湖北省中医院科研处程业刚处长主持,巴元明副院长作为专家及医院领导致词并发言,痉病项目负责人谭子虎教授就项目实施情况、工作进展及目前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做了简单汇报,吴永贵博士就以上内容做了详细汇报。与会专家对项目组前期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同时围绕下一步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展开充分的讨论,最终达成共识。项目组与广东省中医院等10家医院签署“痉病中医临床诊疗指南”同行评价·课题协议书协议。 整个会议持续3天,会场秩序井然,讨论热烈,成果丰硕,圆满完成痉病项目组拟定的各项任务。     简讯二:2015年10月24日,由湖北省中医院针灸科主办的2015中医药行业专项课题——“肥胖中医药干预技术规范应用与科学评价”实施方案专家论证会在武汉成功召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司领导崔金梁、湖北省中医院副院长刘建忠、湖北省中医院科研处处长程业刚出席大会开幕式并致辞。     本次会议邀请了中国中医科学院翁维良教授、湖北中医药大学王华教授、北京中医药大学基础医学院王天芳教授、广州中医药大学梁伟雄教授、湖北中医药大学信息与标准化研究所毛树松教授、湖北中医药大学向楠教授等参会。大会伊始湖北省中医院针灸科周仲瑜教授代表课题组向专家作了课题实施方案汇报,与会专家对实施方案提出了许多宝贵意见和建议,为课题的顺利实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简讯三:2015年10月24日,由湖北省中医院针灸科主办的2015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标准化项目“面痛病中医临床诊疗指南制定”专家论证会在武汉成功召开。湖北省中医院副院长刘建忠、湖北省中医院科研处处长程业刚出席大会开幕式并致辞。 来自全国十家协作单位的项目专家组成员包括组长广东省中医院连新福教授、湖北中医药大学王华教授等十二位国内知名专家出席会议。项目组向与会专家汇报了前期的文献研究、初稿的制定及全国范围内第一轮专家调查问卷等基本情况。入会专家对面痛指南草稿制定中的难点、急需解决的分歧进行热烈的讨论,并取得了初步共识。
2015.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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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
湖北省中医院教务处开展暑期教学工作专题培训系列讲座
  湖北省中医院教务处开展暑期教学工作专题培训系列讲座 为提高各临床教研室教学方法、教学技能及教学研究水平,同时结合目前教学工作的开展情况,教务处从8月18日开始举行了暑期教学工作专题培训系列讲座,具体内容包括:临床教学工作与研究型医院创建的关系;教学课题、国家级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要求及申报技巧;全国第五批师承学术经验继承人学位申请安排及要求;全国第五批师承及省级首批师承结业论文写作要求及技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方案;青年教师课堂教学心得交流等。 讲座邀请全国第四批“师承”优秀结业论文获得者周仲瑜教授,对“师承”结业论文的写作要求及技巧进行了详细讲解;教务处李昊处长对教学课题及继续教育项目的申报要求及申报技巧,结合案例及自己的亲身体会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跟大家一起分享了自己的经验;王斐副处长对“师承”学术经验继承人学位申请的相关安排及要求进行了细致的说明及解答;胡丽莉副处长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相关要求进行了详细地讲解和说明;青年教师魏琴、吴淼分享了自己的课堂教学经验和心得,并与众多青年教师进行了现场交流。 参加本次培训的人员有全国第五批“师承”和湖北省首批师承全体学术继承人、即将进岗的规培学员、部分重点学科和部分名老中医传承工作室相关工作人员、部分临床教研室青年教师,共计149人次。叶松副院长亲临现场进行了指导。参加者均表示收获颇丰,培训非常有意义,对临床教师改善教学方法,提高教学研究水平及继续教育项目的申报有很大的帮助;对“师承”学术继承人即将参加的结业考核和学位申请都有很好的指导和帮助;首次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学员也明确了培训目标、培训过程和方案。 教务处       2015.8.28    
2015.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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