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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
2014年度武汉市中青年医学骨干人才培养工程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中医院关于开展2014年度武汉市中青年医学骨干人才培养工程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根据《市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度武汉市中青年医学骨干人才培养工程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院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度武汉市中青年医学骨干人才培养工程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文件及相关表格已在医院网站公告公示栏挂网,请拟参加选拔人员登录网站查看,对照选拔条件做好申报工作。 二、申报要求: 1、个人申请,所在科室负责人审阅材料的真实性并签字; 2、提交相关材料到院人事处。个人填写《申报书》、《武汉市中青年医学骨干人才推荐人选汇总表》,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申报书》、《汇总表》各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一份,证明材料提供纸质版一份;电子版发送至湖北省中医院人事处邮箱:hbszyyrsc@163.com;  3、上报材料时间:2014年8月26日前。        附件1:武卫生计生办【2014】163号-中青年医学骨干人才培养工程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附件2:武汉市中青年医学骨干人才培养工程申报表 附件3:武汉市中青年医学骨干人才推荐人选汇总表   湖北省中医院人事处      2014年8月21日     
2014.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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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
湖北省中医院2014年高级职务评审通知
  湖北省中医院2014年高级职务评审通知 根据全省职称改革工作会议精神以及鄂职改办[2013]118号及鄂卫计高评办发[2014]7 号文件精神及要求,结合我院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将报送2014年度高级职务评审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湖北省中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领导小组,下设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科室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按一级业务科室成立科室专业技术评审小组,由科主任、支部书记、护士长、高年资专家(原则上须是副高及以上技术职称)等组成,科主任任组长。护理人员经科室初次推荐后由护理部集中审核、报送评审人员相关材料。科室专业技术评审小组要求由3名以上的成员组成。小专业科室可根据实际情况跨科组成。科室专业技术评审小组成员名单报人事处审核备案。 二、工作职责 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领导小组负责评审方案的制定,确定评审程序和评审条件,审核批准最终评审结果。科室专业技术评审小组负责对各专业拟评专业技术人员的初审及推荐评审工作。 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小组应本着择优用人,客观公正地对拟评人员的专业水平、工作能力、工作业绩进行评价。 三、申报程序 1、申报人向所在科室提出书面申请,认真如实填好申报资料。 2、科室专业技术评审小组审查:各部门(科室)应严格对照评审条件审查申报者的资格,验收材料及签署推荐意见,提交院人事处。 3、人事处组织科研处、医务处、财务处、综合办、纪委监察审计处等分别审核参评人员的论文论著(科研成果)、有无医疗差错事故及医疗纠纷、药品比例和违反医德医风等行为并负责汇总、整理各类各级参评材料,向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领导小组报告工作,并为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提供参评人员的相关材料。 4、医院专业技术评审委员会根据《湖北省中医院高级职称推荐评审标准》,现场对参评人员的材料进行评分,由高到低择优选出评审通过人员,并对会议内容保密。 5、人事处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报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领导小组讨论确定并宣布通过人员名单。 6、人事处将医院专业技术评审领导小组讨论通过的人员名单张榜公示。 四、评审的范围、对象      2014年度符合申报条件的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 五、申报条件     以下为卫生系列申报条件,其它系列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一)、学历、资历条件 申报正高级条件 1、申报主任医师,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博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博士学位后,从事医师执业活动(《执业医师法》实施前医疗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工作年限减去一年后可视同医师执业活动时间,下同)6年以上,取得副主任医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副主任医师工作5年以上; 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医师执业活动12年以上,取得副主任医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副主任医师工作5年以上; 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医师执业活动14年以上,取得副主任医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副主任医师工作5年以上; 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或学位,从事医师执业活动达到上述规定的相应年限,取得副主任医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副主任医师工作5年以上。 2、申报主任药(护、技)师,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博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博士学位后,从事药(护、技)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取得副主任药(护、技)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副主任药(护、技)师工作5年以上; 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药(护、技)专业技术工作13年以上,取得副主任药(护、技)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副主任药(护、技)师工作5年以上; 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药(护、技)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取得副主任药(护、技)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副主任药(护、技)师工作5年以上; 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或学位,从事药(护、技)专业技术工作达到上述规定的相应年限,取得副主任药(护、技)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副主任药(护、技)师工作5年以上; 护理专业人员大专毕业后25年或中专毕业后30年,取得副主任护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副主任护师5年以上,按破格申报,按正常条件评审。 申报副高级条件 1、申报副主任医师任职资格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博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博士学位后,从事医师执业活动1年以上,取得主治(管)医师任职资格,并从事主治(管)医师工作2年以上; 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医师执业活动7年以上,取得主治(管)医师任职资格,并从事主治(管)医师工作4年以上; 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医师执业活动9年以上,取得主治(管)医师任职资格,并从事主治(管)医师工作5年以上; 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或学位,从事医师执业活动达到上述规定的相应年限,取得主治(管)医师任职资格,并从事主治(管)医师工作5年以上; 从事本专业工作16年以上,医学大学专科学历毕业后,在预防医学专业岗位上,取得主管医师任职资格,并从事主管医师工作7年以上;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6年以上,医学大学专科学历毕业后,在县及以下基层医疗机构临床医疗岗位上,取得主治医师任职资格,并从事主治医师工作7年以上。 2、申报副主任药(护、技)师任职资格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博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博士学位后,取得主管药(护、技)师任职资格,并从事主管药(护、技)师工作2年以上; 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药(护、技)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取得主管药(护、技)师任职资格,并从事主管药(护、技)师工作4年以上; 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药(护、技)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取得主管药(护、技)师任职资格,并从事主管药(护、技)师工作5年以上; 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药(护、技)专业技术工作达到上述规定的相应年限,取得主管药(护、技)师任职资格,并从事主管药(护、技)师工作5年以上; 从事本专业工作16年以上,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取得主管药(护、技)师任职资格,从事主管药(护、技)师工作7年以上; 护理专业人员,大专毕业后20年或中专毕业后25年,取得主管护师任职资格5年以上的按破格申报,按正常条件评审。 (二)、能力业绩条件 申报正高级能力业绩条件 1、临床、中医专业主任医(技)师 任副高级职务期间,平均每年参加临床(技术)工作不少于35周,兼职的管理人员平均每年参加临床(技术)工作不少于12周。对本专业常见病的预防、诊断、治疗方面有丰富的临床经验,能非常熟练正确地救治危重急症;独立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病例的诊治及技术难题。对本专业临床工作具有全而的组织管理能力。具有培养本专业中、高级专门人才的能力;有良好的教学组织和领导能力;每年为下级医(技)师讲授专题课至少3次;有培养主治医师或协助培养研究生至少1名的经历。 2、预防医学专业主任医(技)师 担任副主任医师期间,平均每年参加本专业工作不少于35周,并保证足够的时间深入基层和现场。能有效地组织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故现场调查和处理能力;具有协助科室领导全面负责本专业技术管理工作能力,对基层起到较强的技术指导作用。有较强的教学组织和领导能力,具有对本专业中、高级专业人员的带教能力;每年为专业人员讲授专题课不少于3次;有带教下级医(技)师或协助培养硕士研究生不少于1名的经历。 3、主任药师 担任副主任药师期间,平均每年参加本专业工作不少于35周。具有协助科室领导全面负责本专业技术管理工作的能力,对下级药师起到较强的指导作用,并能全面掌握本专业日常工作程序与要求,能参与制定临床药物治疗方案,积极参与建议临床科室有效合理用药,对用药结果作出准确分析,作出科学报告,并依此提出个体化给药方案。每年为下级药师及临床医师开展专题讲座或授课不少于3次;有带教下级药师不少于2名或协助指导硕士研究生不少于1名的经历。 4、主任护师 担任副主任护师工作期间,平均每年参加临床护理、护理管理、护理教学总计不少于35周。能对单位护理队伍建设、业务技术和组织管理提出积极有效的建议,能组织制定或修订本专科护理规章制度;负责管理本专科范围内护理的质量监督与控制工作,及时解决关键性问题。具备不少于2个临床科室的管理经验,有较强的教学组织和领导能力,具有对本专业中、高级专业人员带教能力;每年为下级护理人员开展新技术、新知识专题讲座或授课不少于12学时;有带教主管护师或协助指导硕士研究生不少于1名的经历。 5、申报主任医(药、护、技)师必须具备下列3条中的1条: (1)在权威期刊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3篇以上; (2)在省属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人员,须有统计源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6篇以上,其中至少有4篇是发表在重要学术期刊上; (3)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条以上(其中第1条为必备条件): ①在省属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人员,须有统计源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5篇以上,其中至少有3篇是发表在重要学术期刊上; ②正式出版过本专业有较高价值的专著(编委以上,本人编写有关章节,字数3万字以上。在部省属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人员限副主编以上,字数5万字以上); ③获本专业地市(厅)级二等以上科技进步奖、科技成果奖(限前5名),或省(部)级三等以上科技进步奖(限前7名)。 申报副高级能力业绩条件 1、临床、中医专业副主任医(技)师 任中级职务期间,平均每年参加临床(技术)工作不少于40周,兼职的管理人员平均每年参加临床(技术)工作不少于15周。对本专业常见病的预防、诊断、治疗方面有较丰富的临床经验,能非常熟练正确地救治危重急症;独立解决本专业一般复杂疑难病例的诊断和治疗问题,具有娴熟的技术操作能力。具有一定的病房及门诊医疗组织和管理能力。具有培养本专业下级医(技)师、进修医(技)师或协调指导研究生临床工作的能力;每年为下级医(技)师讲授专题课至少2次;有带教2名住院医(技)师或协助培养研究生至少1名的经历。 2、预防医学专业副主任医(技)师 担任主管医(技)师期间,平均每年参加本专业工作不少于40周。能独立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调查和处理工作;参与制定专业工作的中短期工作规划、协调实施以及效果评价;具有协助上级医(技)师进行科室技术管理的能力,参与组织对基层的技术指导。有一定的教学组织和对本专业初、中级专业人员的带教能力;每年为专业人员讲授专题课不少于2次;有带教下级专业人员的能力和经历。 3、副主任药师 担任主管药师期间,平均每年参加本专业工作不少于40周。协助上级药师进行科室业务技术管理的能力,参与组织对临床用药的业务指导。指导下级药师从事专业工作,能及时发现并处理处方和医嘱中出现的各种不合理用药现象,有组织初、中级药师的教学与培训的能力。每年为下级药师及临床医师开展专题讲座或授课不少于2次;有带教下级药师不少于2名或协助指导硕士研究生不少于1名的经历。 4、副主任护师 担任主管护师工作期间,平均每年参加临床护理、护理管理、护理教学总计不少于40周。熟练掌握本专科常见及疑难、危重病人的护理要点、治疗原则,能熟练配合急、危重症病人的抢救。能正确按照护理程序实施疾病护理,组织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具有协助上级专业技术人员对下级护理人员进行技术指导和培养专科护理技术骨干的能力。具有护理工作管理能力。熟悉本专科常用药物的药理作用、不良反应及毒麻、危险药品的管理;熟练掌握临床检验标本的采集方法、检验目的、正常值及临床意义。具有一定的教学组织能力和本专业初中级专业人员的带教能力;每年为下级护理人员开展新技术、新知识专题讲座或授课不少于8学时;有带教下级护士、进修护士不少于2名或协助指导护理本科生、研究生临床工作不少于1名的经历。 5、申报副主任医(药、护、技)师必须具备下列3条中的1条: (1)在权威期刊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2篇以上; (2)在省属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人员,须有统计源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5篇以上,其中至少有3篇是发表在重要学术期刊上。 (3)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者: ①在省属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人员,须有统计源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4篇以上其中至少有2篇是发表在重要学术期刊上。②获本专业地市(厅)级三等以上科技进步奖、科技成果奖(限前7名)。 破格申报条件 不具备规定的学历资历,确有真才实学、突出能力、特殊成果、显著业绩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逐级破格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 1、破格评审主任医(药、护、技)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条以上(其中第1条为必备条件)。 (1)、在统计源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6篇以上,其中至少有3篇是发表在权威学术期刊上; (2)、获本专业国家级三等、省级二等以上科技进步奖(限前3名); (3)、正式出版过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著作(限主编,本人编写5万字以上); (4)、国家或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不含单项表彰)。 2、破格评审副主任医(药、护、技)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条以上(其中第1条为必备条件)。 (1)、在统计源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5篇以上,其中至少有2篇是发表在权威学术期刊上; (2)、获本专业省(部)级三等以上、地市(厅)级一等科技进步奖、科技成果奖(限前3名),或地市(厅)级二等科技进步奖、科技成果奖两项(限前2名); (3)、正式出版过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著作(限主编或副主编,本人编写2万字以上); (4)、省政府在全省范围开展的行业综合表彰或省辖市政府授予的先进工作者(不含单项表彰)。 六、获取及处理信息的能力: ⑴年龄在50周岁以下者,参加计算机应用考试,成绩合格。 ⑵年龄男55周岁以下,女在50周岁以下者,参加职称外语(医古文)考试成绩合格。 (3)参加专业水平能力测试合格。(对于申报专业与实际岗位、水平能力测试专业不一致的申报者,省卫计委高评办将不予受理) (4)2010年1月1日到2013年12月31日取得继续教育规定学分。 七、评审的有关要求 (1)、此次评审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总的要求是:坚持标准条件,注重能力业绩,鼓励突破创新,基层适当倾斜。重点从专业理论水平,专业实践运用,科研、师导、创新等方面进行评审。 (2)、根据《降低药品比例的暂行规定》的文件精神,对不严格控制药品比例、不合理用药的专技人员一票否决。 (3)、援疆、援藏、援外人员在此次评审中优先。 (4)、凡在三年内有以下情况之一,不得参加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1、工作严重失职,造成恶劣影响的; 2、考核不合格或连续二年考核基本合格的; 3、伪造学历、资历,或申报业绩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的。 4、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刑期和处分期未满三年。 八、申报所需材料的内容及要求 (1)、身份证、基础学历、申报学历、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书、现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医师资格证、护士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任现职以来能反映本人专业和学识水平的学术论文、著作或科研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外语(医古文)、计算机、卫生专业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4)、其它相关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 2011、2012、2013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6)、《卫生技术人员晋升职称前到基层服务考核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 (7)、破格申报人员还需在网上填报《破格人员资格审查表》(如实说明符合破格条件的哪几项);改报专业的人员也需网上填报《非本专业职务改报转评、晋升本专业职务审批表》。 九、申报材料公示要求 凡申报评审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材料由人事部门组织公示,公示期限一般为7天。 十、其它事项 此次高级职称评审实行预申报,申报人员首先登陆湖北省中医院网站下载湖北省中医院2014年高级职称评审通知等文件及填报相关表格。   附件一 2014年高级职称评审申报程序及注意事项 附件二 2014年高级职称评审申报流程图 附件三 评审申报材料登记表 附件四 个人申报诚信承诺书 附件五 卫生技术人员晋升职称前到基层服务考核鉴定表 附件六 破格人员资格审查表 附件七 非本专业职务改报转评、晋升本专业职务审批表   2014年8月15日       
2014.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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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
关于开展2015年度第37期笹川医学奖学金项目研究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5年度第37期笹川医学奖学金项目研究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根据省卫计委转发的《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第37期笹川医学奖学金项目研究员选拔工作的通知》精神, 国家卫计委根据中日双方签署的《中日笹川医学合作项目协议书》,2015年度将选派第37期笹川医学奖学金项目研究员赴日学习一年,我院将按照相关要求进行选拔推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被推荐人员资格条件 (一)1979年4月1日以后出生。 (二)大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7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以上,或已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不包括在读的硕士、博士研究生。 (三)英语达到托福(TOEFL)550分以上或网考80分以上、雅思5.5分以上,或日语达到日本国际教育支援协会或国际交流基金组织的日语能力测试2级以上成绩。提交的外语能力资格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 (四)其它要求:详见附件1。 二、申报要求 1、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通过个人渠道或奖学金项目渠道了解适合本人的研究专业,联系在日本的研究单位,并取得初步同意接收函(格式不限,电子邮件、信函均可)。 2、收到接收函后,填写《推荐表》(附件2)和《申请书》(附件3),并按照《申请须知》(附件4)的要求准备申请所需的相关材料。 3、申报人员所在科室负责人审核同意。 三、材料报送 请于2014年9月1日前将《推荐表》、《申请书》电子版及纸质版、身份证复印件、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日方导师出具的初步同意接受函、最高学历毕业证书以及学位证书、成绩单复印件、至今发表的1篇主要论文(复印件)及其摘要等材料报院人事处。 附件1:鄂卫生计生办通[2014]207号 附件2:申请书 附件3:推荐表 附件4:申请须知   湖北省中医院人事处       2014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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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
2014年7月湖北省中医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4年7月湖北省中医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湖北省中医院因业务发展需要,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相关岗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1、急诊科(光谷)医师3人; 2、ICU医师2人;    3、心血管病科医师2人;    4、脾胃病科(光谷)医师1人; 5、针灸科技师2人; 6、外科医师9人;    7、儿科医师1人;    8、妇产科医师3人;    9、推拿康复科医师1人、技师3人;    10、康复医疗部技师12人;    11、骨伤科(光谷)医师3人; 12、口腔科技师1人;    13、耳鼻咽喉科医师1人; 14、超声影像科医师4人; 15、市场发展处工作人员1人; 16、信息中心工作人员2人。 二、招聘条件 1、热爱本职工作,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 2、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及团队协作精神; 3、年龄35周岁以下,副高及以上职称,年龄适当放宽,身体健康。 三、岗位要求 急诊科(3人)   1、硕士研究生学历,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专业; 2、有相关工作经历及执业医师证优先。 ICU(2人) 1、硕士研究生学历,临床医学、重症医学、急诊医学专业; 2、有相关工作经历及执业医师证优先。 心血管病科(2人) 1、硕士研究生学历,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心血管专业; 2、有相关工作经历及执业医师证优先。 脾胃病科(光谷)(1人) 1、硕士研究生学历,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消化内科专业; 2、有相关工作经历及执业医师证优先。 针灸科(2人) 1、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康复、针灸推拿专业; 2、有相关工作经历及康复理疗师证优先。 外科(9人) 1、硕士研究生学历,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泌外、普外、血管外科专业4人;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专业5人; 3、有相关工作经历及执业医师证优先。 儿科(1人) 1、硕士研究生学历,儿科专业; 2、有相关工作经历及执业医师证优先。 妇产科(3人) 1、硕士研究生学历,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妇产科专业; 2、有相关工作经历及执业医师证优先。 推拿康复科(4人) 1、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针灸推拿专业1人;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康复、针灸推拿专业3人; 2、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康复医疗部(12人) 1、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康复、针灸推拿专业; 2、有相关工作经历者及康复理疗师证优先。 骨伤科(光谷)(3人) 1、硕士研究生学历,骨外科(骨伤)、手外专业; 2、有相关工作经历及执业医师证优先。 口腔科(1人) 1、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口腔医学专业; 2、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耳鼻咽喉科(1人) 1、硕士研究生学历,耳鼻喉专业; 2、有相关工作经历及执业医师证优先。 超声影像科(4人) 1、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超声影像专业; 2、有相关工作经历及执业医师证优先。 市场发展处(1人) 1、硕士研究生学历,医学、卫生管理专业; 2、有相关工作经历及精通电脑优先。 信息中心(2人) 1、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医学信息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 2、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报名 报名时间:2014年7月30日-8月5日     报名地点:湖北省中医院人事处 报名方式:递交个人简历及相关材料:个人简历,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身份证、相关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联系电话:027—88929063  88844691 联系人:  张老师                                   湖北省中医院人事处                                    2014年7月25日
2014.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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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
湖北省中医院第六批设备招标公告
  湖北省中医院第六批设备招标公告 本院因业务发展需要,急需购置设备一批(如下表),凡具备医疗设备经销资格,且所供产品主要在三级甲等医院使用的供应商,请带资质证到院设备处登记报名,参加本院的招投标工作。有效日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止。 序号 设备名称 国别 数量(台/套) 专业 1 临时起博器 国产 1 心内科 2 心脏标志物床边快速检测仪 国产 1 心内科 3 无创呼吸机 进口 3 心内科、老年病科 4 结肠透析机 国产/进口 1 肾内科 5 注射泵 国产/进口 3 肾内科 6 输液泵 国产/进口 17 临床科室 7 彩色经颅多普勒血流仪 国产/进口 1 脑病科 8 免散瞳眼底相机 进口 1+1 内分泌病科 9 气道激发试验仪 国产 1 肺病科 10 肺炎、肠炎治疗仪 国产 2 儿科 11 手术病人转运床 国产 3 手术室 12 麻醉车 国产 7 麻醉科 13 电化学发光仪 进口 1 检验科 14 洗板机 国产 2 检验科 15 酶标仪 国产 1 检验科 16 医用冰箱 国产 17 检验科、药事部 17 生殖医学半自动生化免疫分析仪 国产 1 检验科 18 全自动革兰染片仪 国产 1 检验科 19 酶标仪快速孵育器 国产 1 检验科 20 融浆机 国产 1 检验科 21 制丸机(外形尺寸400*400*420毫米) 国产 1 药事部 22 高速粉碎机 国产 1 药事部 23 小型不锈钢煎煮锅 国产 1 药事部 24 自动煎药机 国产 10 药事部 25 裂隙灯 国产 2 眼科 联系人:唐老师  88841741        2014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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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
基地大楼文化装饰设计安装招标公告
  湖北省中医院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大楼文化装饰设计安装招标公告 湖北省中医院拟对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大楼门诊医街、电梯厢二部分文化装饰安装设计对外招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地点为湖北省中医院光谷院区基地大楼 2、          招标内容:文化装饰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专业资质,且具有三甲医院文化装饰设计经验者。投标人履约信誉良好。 4、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标书挂网时间2014年6月26日) 标书递交截止日期:2014年7月 7日下午5时          标书递交地点:湖北省中医院市场发展处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胭脂路花园山4号    联系人:邵金凤 13476030041  吴  萍 18607118066  石柏力 18971191163    电  话:027-88929127    邮  编:430061 设计具体要求: 1、          大楼结构与风格: 本大楼由裙楼部分(门诊)主楼(住院大楼)两部分组成。内 部墙面有干挂和涂料等工艺。电梯厢为不锈钢面板。 本次招标的文化装饰部分在门诊医街以及电梯部分。 2、          设计要求: 风格:根据国家中管局、湖北省中医院(VI)关于中医文化建 设相关要求,结合大楼实际情况设计。 3、          工艺要求: 可采用多种形式 4、          附件: A、          门诊部建筑平面图(本次招标部分) B、          电梯轿厢图   附件: 光谷院区基地大楼文化装饰工程项目招标标书 
2014.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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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安全与防统方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数据安全与防统方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我院拟对《数据安全与防统方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数据安全与防统方系统 二、招标编号:XXZX2014003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内容:湖北省中医院数据安全与防统方系统(具体要求及参数详见项目附件) 五、投标人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应具备近三年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企业法人、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必须是经过认证的国内软件企业,需提供软件企业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人应具有防统方系统自主版权,并具有较高的研发、实施和售后服务以及两年以上防统方产品的研发和实施经验,需提供软件产品的登记证书、著作权登记证书、近三年同类型项目合同或产品实施验收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投标人应具有两年以上国家三级甲等医院防统方系统实施及维护经验,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5、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并依法纳税,近三年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六、投送标书起止时间及地点:投标人请于2014年6月25日(工作时间8:00至17:00)前将标书送至湖北省中医院(花园山院区)网络信息中心。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投标人进行电话通知 八、湖北省中医院信息中心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27-88929205转801或802       田工:150 7239 6616     胡工:186 0273 9522 湖北省中医院信息中心 2014年5月29日 数据安全与防统方系统技术参数及功能要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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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机房建设二期设备采购论证公告
中心机房建设二期设备采购论证公告   我院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开论证,接受合格的集成商提交密封论证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一、  项目名称:湖北省中医院中心机房二期设备采购 二、  项目编号:XXZX2014001 三、  论证内容:中心机房建设二期设备采购论证(具体要求及参数详见附件) 四、  资质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集成商具备已通过2013年度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企业注册资金达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提供公司营业执照、企业法人、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     本项目谢绝联合体响应。 (4)     具备工信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含)以上资质 (5)     具有该项目所涉及服务器、存储、软件等主要产品的代理商资质 (6)     如有被依法禁止报价或财产被接管或冻结,近二年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信誉不良等,则该潜在投标人的资格将被拒绝。 论证书需附上以上资质的有效复印件,资质认可权归湖北省中医院所有 五、  论证时间及地点:电话通知 六、  递交文件截止时间:2014年06月25日下午17:00。 七、  递交文件地点:湖北省中医院花园山院区信息中心。 八、  有关此次论证之事宜,可按下列联系方式向院方咨询: 地址: 湖北省中医院花园山院区信息中心  联系人:     田工:150 7239 6616     胡工:186 0273 9522   中心机房建设二期设备参数要求 湖北省中医院 2014年 5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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