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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
湖北省中医院护士招聘公告
湖北省中医院护士招聘公告 为满足临床科室业务发展的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护士,现就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招聘合同护士8名(光谷院区) 二、招聘原则 遵守国家人事部《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1、热爱护理事业,有良好的职业素质及职业形象,服从分配,吃苦耐劳,不计较个人得失,有奉献精神。 2、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护理操作技术熟练,能胜任临床护理工作。 3、护理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有护士执业证书或通过了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4、年龄在25岁以下,身高1.60米以上,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有三甲医院工作经历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招聘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1年10月10日—10月14日下午4时 2、初步面试 3、理论考试:2011年10月19日上午8:30 4、操作考试:2011年10月19日下午2:00 5、综合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考试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综合面试。 5、网上公示招聘结果 6、体检 7、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五、报名地点及要求 1、报名地点:湖北省中医院(光谷院区)护理部(行政楼1楼) 医院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856号 邮政编码:430073   电话:86648220   联系人:范老师 2、报名者需带以下证件: 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校成绩单及执业证书或资格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湖北省中医院人事处                                       2011年10月8日    
2011.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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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
湖北省中医院医师站计算机招标公告
湖北省中医院医师站计算机招标公告          1、招标项目:湖北省中医院医师站计算机 2、合格投标商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法人身份证等合法证件。注册资金200万以上,产品生产厂家针对该项目的授权书、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3        供货周期及交货地点 :在指定的时间运输至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 4 报价要求:为便于今后追加设备,请按单项报价。    5 要求 投标文件一式四份,一正三副。    6 报名时间:2011年8月22日至8月29日 ,投标标书截止日期:2011年8月29日星期一8:30分 地点:湖北省中医院信息中心 备注:报名参加招标请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联系人: 余工 联系电话:027-88929205-608,18971160749       湖北省中医院信息中心 2011.8.22     附:投标设备配置要求     设备名称 配置需求 采购数量 品牌范围 一体电脑 生产标准:商用一体电脑 300套 Lenovo HP DELL CPU:≧Intel E6700 内存:≧2G DDRIII 硬盘:≧320G 液晶尺寸:≧19寸 操作系统:Windows xp 光驱: 键鼠:USB键盘、USB鼠标 软件:原生产厂商提供远程医疗管理软件,实现U盘管理、远程维护、批量软件分发、应用程序管理等功能 保修:三年原厂免费保修及三年上门 LOGO:原生产厂商在显示器外壳激光醒目蚀印“湖北省中医院专用” 刷卡器 双向刷卡,刷卡速度:20-120cm/s      USB接口 磁头寿命:≥50万次 230个 正规厂家 售后服务:1年免费保修,终身维护。              
2011.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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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
湖北省中医院关于组织申报专业技术二级和三级岗位的通知
湖北省中医院 关于组织申报专业技术二级和三级岗位的通知  各职能部门,各临床科室: 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和三级岗位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鄂人社规[2011]2号)和《关于印发<湖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和三级岗位报审规程>的通知》(鄂人社规[2011]3号)精神,以及《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全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和三级岗位的通知》(鄂人社函[2011]239号)要求,现就做好我院专业技术二级和三级岗位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我院在编在岗的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2、2006年7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期间退休的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二级岗位 1、可直接申报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条件 已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并符合下列任一条件者,可直接申报专业技术二级岗位: (1)国家“973”计划首席科学家 (2)国家“863”计划重大项目负责人 (3)国家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学进步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三)或二等奖获得者(个人排名前二);省(部)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学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个人排名前二) (4)“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或“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 (5)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6)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 (7)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称号获得者 (8)在Science、Nature杂志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学术论文 (9)“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2、可竞聘申报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条件 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满12年、并同时符合下列任一条件者;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满8年、并同时符合下列任意两项条件者;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满5年、并同时符合下列任意三项条件者,可申报竞聘二级岗位(特别优秀的可不受此限): (1)国家“973”计划项目负责人或国家“863”计划项目负责人 (2)国家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学进步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七)或二等奖获得者(个人排名前五),或省(部)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学进步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五)或二等奖获得者(个人排名前一)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创新研究群体学术带头人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项目负责人 (4)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或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 (5)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课题负责人或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负责人 (6)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一等奖获得者(个人排名第一) (7)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 (8)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获得者 (9)国家教学名师奖获得者 (10)中华农业英才奖获得者 (11)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称号获得者 (12)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和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作为唯一选项时2 个称号须同时具备) (13)湖北楚天学者计划首批特聘教授 (14)湖北省青年科技奖获得者 (15)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学科评审专家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负责人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三)或二等奖获得者(个人排名前二)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结项等次优秀(个人排名前一) (16)国家教学成果奖特等奖获得者(个人排名前五)或一等奖获得者(个人排名前三) (17)省政府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获得者(个人排名前一) (18)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成果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三)或二等奖获得者(个人排名前二) (19)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获得者(个人获奖) (20)茅盾文学奖或鲁迅文学奖(个人获奖) (21)中国新闻奖或长江韬奋奖获得者(个人获奖) (22)中国出版政府奖获得者(个人获奖) (23)南丁格尔奖奖章、白求恩奖章、国医大师、人民健康好卫士称号获得者 (24)中国专利奖金奖获得者(个人获奖) (25)以第一作者在SCI一区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在《中国社会科学》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在SSCI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在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载累计3篇以上 (26)国家级教练、且其培训两年以上的运动员输送后四年内取得过奥运会前三名或集体项目获奥运会前八名,或者取得世界锦标赛、世界杯冠军两次以上 (27)主持过2项国家级或者1项国家级和3项省部级或者6项省部级科研、工程技术推广项目,并经省部级以上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28)以第一完成人获得4项及以上国家发明专利授权,并被开发转化、且年产值5000万元以上。 (29)主持育成国家级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动植物新品种1个及以上并在全国大面积推广应用或主持育成获得国家授权保护植物新品种2个及以上并大面积推广应用;主持育成省级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动物新品种2个或植物新品种5个及以上并大面积推广应用。 (30)研究项目成果被国家有关部委采纳、推广应用,并产生重大影响,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者 (31)专业技术类各省(部)级一等奖获得者(个人排名前一) (二)三级岗位 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满8年、并同时符合下列任一条件者,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满5年、并同时符合下列任意两项条件者,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满3年、并同时符合下列任意三项条件者,可申报竞聘三级岗位(有违法、违纪、违规及重大医疗事故者除外): (1)在卫生工作第一线取得突出成绩,医术高超,多次成功地治愈疑难、危重病症;或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为同行所公认;或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在卫生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系统性、创新性成果,解决了重大的关键性技术难题。 (2)国家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学进步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十)或二等奖获得者(个人排名前八),或省(部)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学进步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八)或二等奖获得者(个人排名前四)。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项目负责人(排名前二)。 (4)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负责人(排名前二)。 (5)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或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或省政府专项津贴获得者。 (6)主持过1项国家级和2项省部级或4项省部级医药卫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并经省部级以上主管部门验收合格(以验收证书为凭)。 (7)以第一完成人获得2项及以上国家发明专利授权,并被开发转化、且年产值3000万元以上。 (8)聘任正高职称以来,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 (9)国家863、973重大专项、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前5名或省部级重点项目前3名,省卫生厅重大项目前2名。 (10)聘任正高职称后,参加省卫生厅组织的援疆、援藏、援外工作,且圆满完成规定的时间者。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请 符合申报条件的对象(含符合申报条件的退休人员)填写《湖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或三级岗位推荐人选基本情况一览表》、退休人员填写《湖北省事业单位符合专业技术二级和三级岗位条件退休人员登记表》、《湖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推荐人选申报核准表》(一式两份)和《湖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推荐人选材料目录》(一式两份)或《湖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推荐人选申报核准表》(一式两份)和《湖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推荐人选材料目录》(一式两份);附相关科研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要求一式二份)。复印件按照推荐人材料目录的顺序整理成册。所有申报材料于8月17下午3点前由各职能部门、各科室统一审核汇总后交医院人事处,同时报送以上相关表格的电子文档。逾期视为放弃本次申报。 (二)材料审查 所在部门、科室审查申报人申报资格是否具备,所填表格是否规范、所填内容是否真实、所提供的材料是否齐全,经审查合格后,分别汇总填写《专业技术二级和三级岗位申报人选基本情况登记表》、《湖北省事业单位符合专业技术二级和三级岗位条件退休人员单位登记表》,由部门、科室负责人签字,于8月17日下午3点前将个人申报材料、单位汇总材料报医院人事处,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人事处5点前将个人材料报院领导审核后上报省卫生厅。 四、有关说明 1、业绩成果及任职年限计算:在职人员业绩成果为任正高职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取得的成果;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11年6月30日;退休人员业绩成果及任职截止到申报人员退休当月。 2、两类岗位任职人员向所从事专业归属的科室申报,退休人员向退休前所在部门、科室申报。 3、请各职能部门、临床科室负责人务必在8月17日前通知到本部门、本科室所有符合申报条件专家,以免出现漏报等情况影响专家切身利益。 附: 1、《湖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推荐人选申报核准表》 2、《湖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推荐人选材料目录》 3、《湖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推荐人选申报核准表》 4、《湖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推荐人选材料目录》 5、《湖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推荐人选基本情况一览表》(个人填写及单位汇总) 6、《湖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推荐人选基本情况一览表》(个人填写及单位汇总) 7、《湖北省事业单位符合专业技术二级和三级岗位条件退休人员登记表》                                湖北省中医院人事处 二○一一年八月十三日      
2011.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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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
湖北省中医院人才引进公告
湖北省中医院人才引进公告 因我院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和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引进高素质,高水平的医疗技术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专业 (一)学科带头人 1、脑外科学科带头人1名; 2、肝病所学科专家2名。 (二)专业骨干 1、脑外科业务骨干2名; 2、胸外科业务骨干2名; 3、整形外科业务骨干1名; 4、介入科业务骨干1名; 5、急诊科业务骨干1名; 6、麻醉科业务骨干1名; 7、妇产科业务骨干1名; 8、超声影像科(B超室)业务骨干1名; 9、放射科业务骨干1名; 10、新生儿科业务骨干1名; 11、病理科业务骨干1名。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恪守职业道德和学术规范,具有较高的临床业务和科研能力,较强的协调能力、团队精神和国际合作与交流能力,身体健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相关学科领域中具有较高专业水准的学科带头人和专门人才。 2、具有良好的西医院校临床医学及相关专业背景(国内外名校毕业,或名师指导的优秀硕士、博士),并具有二甲以上医院临床工作经历,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二)具体岗位要求 学科带头人: 1、脑外科学科带头人 条件要求:西医院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博士优先),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能够解决神经外科领域疑难杂症,年龄原则上在50周岁以下。欢迎学科带头人、三级甲等医院科主任等来院工作。 2、肝病所学科专家 条件要求:传染病(肝病)或相关专业,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学科带头人、三级甲等医院科主任、博士生导师、国家重大科研课题承担者(国家自然基金项目、国家973计划、国家支撑计划、国家重大专项)。年龄原则上在50周岁以下。 业务骨干: 1、脑外科业务骨干 条件要求:西医院校硕(博)士,从事神经外科临床工作5年以上。 2、胸外科业务骨干 条件要求:西医院校硕(博)士,从事胸外临床工作5年以上,腔镜掌握熟练者优先。 3、整形外科业务骨干 条件要求:西医院校硕(博)士,从事整形美容、整形外科临床工作10年以上。 4、介入科业务骨干 条件要求:西医院校硕(博)士,从事介入治疗临床工作5年以上。 5、急诊科业务骨干 条件要求:西医院校硕(博)士,副高及以上职称,有丰富的专业工作经验。 7、麻醉科医生 条件要求:西医院校硕(博)士,副高及以上职称,有丰富的专业工作经验。 8、妇产科业务骨干 条件要求:西医院校硕(博)士,副高及以上职称,有丰富的专业工作经验,能熟练开展各类妇产科手术。 9、超声影像科(B超室)业务骨干 条件要求:西医院校超声影像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副高及以上职称,有丰富的专业工作经验。 10、放射科业务骨干 条件要求:西医院校硕(博)士,副高及以上职称,有丰富的专业工作经验。 11、新生儿科业务骨干 条件要求:西医院校硕(博)士,副高及以上职称,有丰富的专业工作经验。 12、病理科业务骨干 条件要求:西医院校硕(博)士,从事病理诊断工作5年以上,有较丰富的专业工作经验。 三、引进人才待遇 医院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住房、安家费等方面提供优惠待遇。 (一)              学科带头人 1、         医院根据国家政策分配福利住房1套; 2、         提供20万元安家费; 3、         实行医院相应岗位的工资待遇; 4、         可按国家政策规定办理配偶随调。 (二)              业务骨干 1、         医院根据国家政策分配福利住房1套; 2、         提供10万元安家费; 3、         实行医院相应岗位的工资待遇; 4、         可按国家政策规定办理配偶随调。  四、个人提供的应聘材料 (一)提供大学及以后学习、工作的履历;近五年承担的科研项目、发表的论文、获奖成果等材料。 (二)填写《湖北省中医院人才引进申报表》。见附件 有意者请将简历寄:湖北省中医院人事处(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花园山四号  邮编430061) 联系电话:027-88929063   027-88844691 联系人:万老师    附件: /《湖北省中医院人才引进申报表》.doc                                          湖北省中医院                                         2011年8月12日
2011.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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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
湖北中医药大学关于组织申报专业技术二级和三级岗位的通知
  湖北中医药大学 关于组织申报专业技术二级和三级岗位的通知   各院系、各部门,附属医院: 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和三级岗位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鄂人社规[2011]2号)和《关于印发<湖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和三级岗位报审规程>的通知》(鄂人社规[2011]3号)精神,以及《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全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和三级岗位的通知》(鄂人社函[2011]239号)要求和《湖北中医药大学岗位设置与聘任管理暂行办法》(中医校字[2010]142号)规定,现就做好我校专业技术二级和三级岗位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在册在岗的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含两类岗位任职人员,即“双肩挑”人员); 2、2006年7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期间退休的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二级岗位 1、可直接申报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条件 已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并符合下列任一条件者,可直接申报专业技术二级岗位: (1)国家“973”计划首席科学家 (2)国家“863”计划重大项目负责人 (3)国家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学进步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三)或二等奖获得者(个人排名前二);省(部)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学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个人排名前二) (4)“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或“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 (5)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6)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 (7)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称号获得者 (8)在Science、Nature杂志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学术论文 (9)“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2、可竞聘申报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条件 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满12年、并同时符合下列任一条件者;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满8年、并同时符合下列任意两项条件者;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满5年、并同时符合下列任意三项条件者,可申报竞聘二级岗位(特别优秀的可不受此限): (1)国家“973”计划项目负责人或国家“863”计划项目负责人。 (2)国家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学进步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七)或二等奖获得者(个人排名前五),或省(部)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学进步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五)或二等奖获得者(个人排名前一)。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创新研究群体学术带头人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项目负责人。 (4)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或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 (5)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课题负责人或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负责人。 (6)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一等奖获得者(个人排名第一)。 (7)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 (8)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获得者。 (9)国家教学名师奖获得者。 (10)中华农业英才奖获得者。 (11)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称号获得者。 (12)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和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作为唯一选项时2 个称号须同时具备)。 (13)湖北楚天学者计划首批特聘教授。 (14)湖北省青年科技奖获得者。 (15)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学科评审专家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负责人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三)或二等奖获得者(个人排名前二)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结项等次优秀(个人排名前一)。 (16)国家教学成果奖特等奖获得者(个人排名前五)或一等奖获得者(个人排名前三)。 (17)省政府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获得者(个人排名前一)。 (18)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成果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三)或二等奖获得者(个人排名前二)。 (19)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获得者(个人获奖)。 (20)茅盾文学奖或鲁迅文学奖(个人获奖)。 (21)中国新闻奖或长江韬奋奖获得者(个人获奖)。 (22)中国出版政府奖获得者(个人获奖)。 (23)南丁格尔奖奖章、白求恩奖章、人民健康好卫士、国医大师、湖北中医大师称号获得者。 (24)中国专利奖金奖获得者(个人获奖)。 (25)以第一作者在SCI一区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在《中国社会科学》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在SSCI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在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载累计3篇以上。 (26)国家级教练、且其培训两年以上的运动员输送后四年内取得过奥运会前三名或集体项目获奥运会前八名,或者取得世界锦标赛、世界杯冠军两次以上。 (27)主持过2项国家级或者1项国家级和3项省部级或者6项省部级科研、工程技术推广项目,并经省部级以上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28)以第一完成人获得4项及以上国家发明专利授权,并被开发转化、且年产值5000万元以上。 (29)主持育成国家级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动植物新品种1个及以上并在全国大面积推广应用或主持育成获得国家授权保护植物新品种2个及以上并大面积推广应用;主持育成省级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动物新品种2个或植物新品种5个及以上并大面积推广应用。 (30)研究项目成果被国家有关部委采纳、推广应用,并产生重大影响,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者。 (31)专业技术类各省(部)级一等奖获得者(个人排名前一)。 (二)三级岗位 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满10年、并同时符合下列任一条件者,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满8年、并同时符合下列任意两项条件者,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满5年、并同时符合下列任意三项条件者,可申报竞聘三级岗位。 (1)国家“973”计划项目负责人或国家“863”计划项目负责人。 (2)国家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学进步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八)或二等奖获得者(个人排名前六),或省(部)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学进步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七)或二等奖获得者(个人排名前二)。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创新研究群体学术带头人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项目负责人。 (4)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或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 (5)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课题负责人或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负责人。 (6)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一等奖获得者(个人排名前二)。 (7)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 (8)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获得者。 (9)国家教学名师、省教学名师奖获得者。 (10)中华农业英才奖获得者。 (11)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称号获得者。 (12)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或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13)湖北楚天学者计划特聘教授。 (14)湖北省青年科技奖获得者。 (15)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学科评审专家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负责人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一等奖(个人排名前四)或二等奖获得者(个人排名前三)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结项等次优秀(个人排名前二)。 (16)国家教学成果奖特等奖获得者(个人排名前六)或一等奖获得者(个人排名前四);或者省教学成果一等奖获得者(个人排名前三)。 (17)省政府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获得者(个人排名前三)。 (18)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成果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四)或二等奖获得者(个人排名前三)。 (19)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获得者(个人获奖)。 (20)茅盾文学奖或鲁迅文学奖(个人获奖)。 (21)中国新闻奖或长江韬奋奖获得者(个人获奖)。 (22)中国出版政府奖获得者(个人获奖)。 (23) 南丁格尔奖奖章、白求恩奖章、人民健康好卫士、湖北中医名师称号获得者, (24) 中国专利奖金奖获得者(个人获奖)。 (25) 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第一作者单位为湖北中医药大学)在SCI一区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在《中国社会科学》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在SSCI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在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累计2篇以上。 (26)、国家级教练、且其培训两年以上的运动员输送后四年内取得过奥运会前五名或集体项目获奥运会前十名,或者取得世界锦标赛、世界杯冠军两次以上。 (27)主持过2项国家级或者1项国家级和3项省部级或者6项省部级科研、工程技术推广项目,并经省部级以上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28)以第一完成人获得3项及以上国家发明专利授权,并被开发转化、且年产值3000万元以上。 (29)主持育成国家级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动植物新品种1个及以上并在全国大面积推广应用或主持育成获得国家授权保护植物新品种2个及以上并大面积推广应用;主持育成省级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动物新品种2个或植物新品种5个及以上并大面积推广应用。 (30)研究项目成果被国家有关部委采纳、推广应用,并产生重大影响,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者。 (31)国家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骨干(个人排名前二);或省部级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负责人(个人排名前一)。 (32)“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以上人选。 (33)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或先进工作者。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请 符合申报条件的对象(含符合申报条件的退休人员)填写《湖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推荐人选申报核准表》(一式两份)和《湖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推荐人选材料目录》(一式两份)或《湖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推荐人选申报核准表》(一式两份)和《湖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推荐人选材料目录》(一式两份);申报二、三级岗位的人员还必须填写《湖北中医药大学专业技术二级或三级岗位申报人选个人基本情况登记表》(电子文档),附相关科研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及复印件由所在单位负责审核,并在审核后的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按照推荐人材料目录的顺序整理成册,于7月7日前交所在院系,同时报送相关表格的电子文档。逾期视为放弃本次申报。 (二)材料审查 所在单位审查申报人申报资格是否具备,所填表格是否规范、所填内容是否真实、所提供的材料是否齐全,经审查合格后,分别汇总填写《专业技术二级和三级岗位申报人选基本情况登记表》、《湖北省事业单位符合专业技术二级和三级岗位条件退休人员单位登记表》,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于7月11日将个人申报材料、单位汇总材料报校岗位设置与聘任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人事处),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 (三)评审推荐 7月15日前,校岗位设置与聘任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达的拟设岗位数额,组织专家,按照申报条件要求对申报人进行评审推荐。 四、有关说明 1、业绩成果及任职年限计算:在职人员业绩成果为任正高职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取得的成果;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11年6月30日;退休人员业绩成果及任职截止到申报人员退休当月。 2、两类岗位任职人员向所从事学科归属的院系申报,退休人员向原退休单位申报。 附: 1、《湖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推荐人选申报核准表》 2、《湖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推荐人选材料目录》 3、《湖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推荐人选申报核准表》 4、《湖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推荐人选材料目录》 5、《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人选基本情况登记表》(个人填写及单位汇总) 6、《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人选基本情况登记表》(个人填写及单位汇总) 7、《湖北省事业单位符合专业技术二级和三级岗位条件退休人员登记表》                                 湖北中医药大学 二○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附件:   湖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推荐人选申报核准表   湖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推荐人选材料目录   湖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推荐人选申报核准表   湖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推荐人选材料目录   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人选基本登记表   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人选基本情况登记表   湖北中医药大学二、三级岗退休人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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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中医药大学关于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湖北中医药大学关于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 按照省人事厅关于《湖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和三级岗位管理试行办法》(鄂人社规[2011]2号)以及关于《湖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和三级岗位报审规程》(鄂人社规[2011]3号)文件精神,学校拟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的申报准备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截止2011年6月30日,我校目前在岗且首次岗位聘任为专业技术四级人员,以及两类岗位任职人员中具有专业技术四级职称的人员;2006年7月1日以后退休且首次岗位聘任为专业技术四级职称的人员。 二、岗位结构比例 本次岗位申报比例,其中二级岗位占全部专业技术四级岗位的5%,三级岗位占全部专业技术四级岗位的15%。 三、申报组织及时间要求 (一)成果调查阶段:请各部门组织好专业技术四级的同志填写《湖北中医药大学专业技术四级岗位人员成果调查表》(要求支撑资料属实),由各部门收齐后于2011年6月10日之前报人事处,电子稿发至邮箱:hbzyrs@yahoo.com.cn。 (二)制定三级岗位条件:在调查汇总的基础上,学校拟定岗位参考条件(草案),报省人事厅审定后实施。 (三)正式申报:待完成其基本情况调查后,再组织申报,具体申报时间另行通知。 因时间较紧,请各部门严格按照相关要求,通知到人,按时完成相关表格的填报工作。 附件:《湖北中医药大学专业技术四级岗位人员成果调查表》;     湖北中医药大学专业技术四级岗位人员成果调查表                                                       人事处                                                          201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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